西安又一孕妇被拒诊流产,民警调解也拒收,院方是否需要为此担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1-07
院方确实需要为此担责,因为正是由于院方的失误,以及不在于才会导致这个孕妇流产失去了一个小生命。
第2个回答  2022-01-07
院方需要为此担责。医院有救死扶伤的义务,出现孕妇等特殊病人时候,应当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在不妨害疫情举措情况下,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对病人及时进行医治。
第3个回答  2022-01-07
要,这是医院的失职,人是有感情的,做任何事情不应该太机械,应该把生命放在第1位。
第4个回答  2022-01-07

西安市又有一名孕妇,因为被医院拒绝接收,导致流产。尽管当时民警也出面调解了,却依旧被拒绝接收,最终导致孕妇流产。然而就我个人认为,西安的这家医院应该要对此担起责任。因为这家医院已经违背了伦理道德而且有点不近人情。


一、医院有义务为孕妇提供就诊机会,因此医院应该负责

虽然这家医院在事后公开向大家道歉称因为医院不熟悉这种业务所以拒绝孕妇就诊。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这家医院因为拒收这一名孕妇,最终导致这一名孕妇流产。其实他们是有一定责任的因此我认为该医院应该负起自己责任。毕竟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拒收这一名孕妇,她很有可能就不会流产,而且我们还能够挽救生命。最重要的是作为一家医院的医生,他们本职工作就是治病救人。他们现在看到孕妇流产而无动于衷,这本身就是一种失职行为。

二、医院有存在失职行为因此需要对此事负责

西安这一家医院虽然没有正式接收这一名孕妇,但是这家医院看到病人却没有主动的接收,本身就是一种失职的行为。我认为这一家医院应该受到严惩,而且还要对这一名孕妇进行赔偿。毕竟这一家医院的行为已经形成了一定恶劣的影响,况且他们本身开医院就是为了治病救人,不能因为业务不熟而放弃对病人的治疗,这是对人命的一种漠视。

三、总结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家医院肯定是需要对这一名孕妇负责任的。况且他们也存在了一些不当的行为,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严厉打击这一类医院,他们是一种见死不救的医生,我们就应该关闭这样的医院,以防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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