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处理历史遗留的建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6

一、2017深圳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办法有哪些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昨日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本次修改增加了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提交材料的规定,明确不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前置条件,解决目前部分重大工程项目无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问题。 本次修改属于针对专项问题的应急性修改,目的在于及时解决目前我市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中的问题,具有急迫性。

有关新增条款明确了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以及申请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没有将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受理相关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此外,实践中按照我市消防部门相关审核和验收的程序及要求,也不会降低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与验收标准。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本次修改有利于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各类建设工程及时有序完成验收,也更加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消防工作实际,将过去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改造项目重新纳入消防监管,促使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关安全。

二、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哪些建筑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近出台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二条的规定,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一)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二)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处理条件,尚未接受处理的违法建筑;(三)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四)1999年3月5日之后至2004年10月28日之前所建的各类违法建筑;(五)2004年10月28日之后至本决定实施之前所建的除经区 *** 批准复工或者同意建设外的各类违法建筑。

三、什么是深圳历史遗留回执

一:什么是历史遗留回执:所谓的深圳小产权房的历史遗留回执,就是所有深圳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是指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不同时段、不同类型违法建筑进行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

二:深圳小产权房历史遗留回执怎么来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这是我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法规性文件。《决定》立足于解决所有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其主要思路是在《决定》颁布一年内,对所有违法建筑进行普查,然后对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区别其违法程度分类进行处理。因此,信息普查工作是落实《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开展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所在。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对信息普查工作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决定》第三条规定:“市 *** 应当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明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区位坐标、用地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别和用途等内容。违法建筑普查工作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进行普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规定:“违法建筑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向违法建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

逾期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建筑物所处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 *** 网站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仍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并在普查工作结束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四、哪些建筑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近出台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二条的规定,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是指:

(一)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

(二)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的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处理条件,尚未接受处理的违法建筑;

(三)1999年3月5日之前所建不符合“两规”处理条件的违法建筑;

(四)1999年3月5日之后至2004年10月28日之前所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五)2004年10月28日之后至本决定实施之前所建的除经区 *** 批准复工或者同意建设外的各类违法建筑。

五、深圳市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的相关问题

17、原村民非商品住宅超批准面积的违法建筑是否需要申报?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二条相关规定,应当申报。

18、旧城(村)更新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能否进行申报?

答:经市 *** 批准的旧城(村)更新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无论是否核发《规划用地方案图》,都应当申报。

19、2009年6月2日后所建违法建筑为什么不能申报?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抢建的违法建筑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拆除。”因此2009年6月2日后所建的违法建筑不得申报,应一律依法拆除或没收。

20、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的违法建筑能否补报?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四条规定,逾期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建筑物所属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 *** 网站公告三个月。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补报。

21、公告三个月后能否继续申报?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告期满仍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并在普查工作结束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因此,公告三个月后,仍未报的违法建筑不能再申报。

22、违法建筑当事人如何申报信息普查?

答:违法建筑当事人应在建筑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申报,申报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及相关用地、建筑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按要求填定申报表格。

23、违法建筑当事人可否在网上申报信息普查?

答:不能网上申报。为保证申报材料的严肃情、准确性、完整性,当事人应当在建筑物所属街道办以书面形式进行申报。

24、违法建筑当事人申报信息普查是否需要缴费?

答:《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信息普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5、如何领取违法建筑普查申报表格?

答:在街道办申报办文窗口领取表格。

26、填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表格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申报人必须按照填表指南的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得遗漏。

二、填定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瞒报或虚报,违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报表格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四、申报人应在申报表格“申报人声明”一栏中签名并加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五、申报人填表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及相关土地、建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申报人提交申报表格后,受理部门应当给予收件回执,申报人必须妥善保存,作为普查申报依据。

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

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办

六、深圳哪些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可能会被拆除

深圳新出台了一部地方法:《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

该法第九条写得很清楚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拆除:

(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整改消除的;

(二)非法占用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

(三)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的;

(五)占用公共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公共设施和公益项目用地,压占地下管线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情形。

至于是否补偿就看 *** 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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