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与老子(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9
现在,国学热,学读《道德经》蔚然成风,各媒体特别是自媒体诸如微信、抖音等平台上,解读讲解《道德经》非常多。最多的使用版本为通行本,也就是王弼注的《老子》。

王弼注《老》被称为“最遵循原意的”版本。学界视为最富哲学旨趣的诠释,普遍认为王弼乃是在大体上忠实于《老子》的基调上展开阐发。刘笑敢先生则视王弼《老子注》为 “顺向诠释”的代表。所谓“顺向诠释”,是以“解释文本固有思想为主,或者模拟文本可能的思想体系(拟构),或者顺着文本固有的思路创造新的思想体系(创构)”。

说王弼与老子的不同,是指王弼注《老》时,不是单纯地重述《老子》,有学者说他既“入乎”《老子》,又“出乎”《老子》。大意是:“入乎”《老子》是说王弼的诠释大体上尊从了《老子》本来的精神气质,这是其注释的基调。“出乎”《老子》是指王弼在延续经典原有精神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理论建构,从而实现真正属于自己的创获。

要说《道德经》,首先是关于“道”的论述。老子所说的“道”,是他哲学思想的总纲。“道”是万事万物的根,是总本源,也是运行演化的总规律,总之,“道”是一切的总根源和总规律。“道”是老子哲学思想中的最顶端,是至高无上。一切都源于她、他实际上是一切的主宰。

《老子》强调“道”,而王弼重视的是“无”。那么至高无上的“道”在王弼的思想中变为“无”的转变是这样的:先把“道”降格,而后升华为“无”。

凡研读《道德经》者无不知“大”、“一”、“深”、“远”、“玄”、“无”都好像是“道”(万物之宗层面),以至于“水”也“及于道(道之德性层面)”。

王弼却赋予“无”以至高的地位,《老子》中最推崇的“道”到了《老子注》中下落一层,属于“称谓”之一。“道”在王弼的《老子注》中的明显下落,表现在王弼将“道”置于与“玄”“深”“大”“微”“远”并列的位置。

“夫“道”也者,取乎万物之所由也;“玄”也者,取乎幽冥之所出也;“深”也者,取乎探赜而不可究也;“大”也者,取乎弥纶而不可极也;“远”也者,取乎绵邈而不可及也;“微”也者,取乎幽微而不可睹也。然则“道”“玄”“深”“大”“微”“远”之言,各有其义,未尽其极者也。”

可见,王弼之“道”已经不再等同于《老子》之“道”,王弼之“道”不过是与“玄”“深”“大”“微”“远”一样,它们都只能说是对“万物之宗”之某种面向及特质加以描摹所采用的词汇,在这个意义上,它们虽“各有其义”,却“未尽其极”。在王弼那里,这些词汇是用来言说“万物之宗”的“称谓”。而作为“称谓”之“道”对于所要言述的对象而言始终是有限度的说明。名之不能当,称之不能既。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不兼则大殊其真,不尽则不可以名。(《老子指略》)

“称之不能既”是说称(谓)只能言说局部。任何称(谓)都来源于某一特定的观察理解视角,属于一种侧面性言述,侧面性言述即意味着它对所要言述的对象而言是不全面的。由于观察理解的视角不同,一个言述对象可以同时由许多称(谓)加以言述,因此,称(谓)之间在“必有所由”的意义上是平行并列的,即便字面意思相反的称(谓)也不会产生抵牾。以上文引述的“道”“玄”“深”“大”“微”“远”诸称(谓)为例,“大”与“微”言述的是“万物之宗”的不同侧面,它们可以同时用来描摹“万物之宗”而并不矛盾。恰恰相反,以“大”与“微”来同时描摹“万物之宗”正体现出“万物之宗”之独特与不可捉摸,这甚至能够引人深思,为何“万物之宗”既可为“大”,又可为“微”?通过这样的思考,将人引向对“万物之宗”的更深刻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称谓的作用在于指称,不如说其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启发与指点。

依照王弼对“名号”与“称谓”的定义,“道”不适宜被作为“名号”来使用,因为“名号”具有唯一性。言说对象与称谓之间可以是一对多的关系,而言说对象与名号之间只能是一对一的关系。因此,作为“名号”的“大”或“微”具有相互排斥性,此即“名必有所分”。一旦以“道”作为“名号”来言说“万物之宗”,就意味着“万物之宗”被固定在“道者,万物之所由”的意涵上,从而限制了对“万物之宗”的理解与言述。

就像“白马”与“黑马”,都是马,但不管白马还是黑马又不能代表马的全部或内涵。

综上,虽然“名号”与“称谓”各有言说局限,但对于“万物之宗”而言,所有对它的言述都更宜视作“称谓”而非“名号”。王弼区分“名号”与“称谓”的贡献即在于论述了言说“万物之宗”的可能性与合理性。从而走出道之不可言说的迷思,使得辨名析理变得正当且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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