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士资格证考试大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8
⑴ 临床检验技士考试大纲的重要性

临床医学检验士考试即将来临,参加考试的考生们又开始纠结了。如何快速有效的复习,并且顺利通过考试,成了每一位考生心头上的一块大石头。有些人抓紧时间做大量的习题,有些人搜集整理别人的复习经验复习重点,有些人苦思冥想最后坐以待毙。其实,我们在大量复习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一个重要资料。那就是考试大纲,每年发布的考试大纲,其实十分重要。而有些人按照一贯想法,感觉不会有变化,就闷头苦读,却不知其中奥妙。
考试大纲其实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我们即将参加的临床医学检验士考试,便于我们在复习考试中发挥医学|教育网。
第一,整体认知。考试大纲条目清晰,便于考生笼统了解考试内容,易于复习和掌握知识点。考生可以将重点、难点、易考点一一掌握。
第二,心理准备。复习前由于对整体熟悉,心理踏实。复习起来得心应手,不会盲目急躁。有利于稳定复习,正确认识考试。
第三,充分理解。大量的教材和大量的复习资料,往往会使考生倍感压力,梳理知识点难上加难,而考试大纲仿佛树干,作为教材的树枝变得一目了然。
基于以上三点,希望考生们加强考试大纲的复习,顺利通过临床医学检验士考试。

⑵ 临床检验士考试大纲的重要性

临床医学检验士考试即将来临,参加考试的考生们又开始纠结了。如何快速有效的复习,并且顺利通过考试,成了每一位考生心头上的一块大石头。有些人抓紧时间做大量的习题,有些人搜集整理别人的复习经验复习重点,有些人苦思冥想最后坐以待毙。其实,我们在大量复习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一个重要资料。那就是考试大纲,每年发布的考试大纲,其实十分重要。而有些人按照一贯想法,感觉不会有变化,就闷头苦读,却不知其中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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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整体认知。考试大纲条目清晰,便于考生笼统了解考试内容,易于复习和掌握知识点。考生可以将重点、难点、易考点一一掌握。
第二, 心理准备。复习前由于对整体熟悉,心理踏实。复习起来得心应手,不会盲目急躁。有利于稳定复习,正确认识考试。
第三, 充分理解。大量的教材和大量的复习资料,往往会使考生倍感压力,梳理知识点难上加难,而考试大纲仿佛树干,作为教材的树枝变得一目了然。
基于以上三点,希望考生们加强考试大纲的复习,顺利通过临床医学检验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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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报考检验士资格证在哪报名考试大概内容是什么

不可以考检验师,只能先考士,每年的12月报名,次年5月份考试.详细请看"中国卫生人才网"
21wecan.cn
。请查看人才评价模块,查看相关法律文件。
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知识
从2008年开始,医学检验考试会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也就是用电脑作答。
如还不清楚,再联系我

⑷ 我想问下,中专生要去考医学检验士资格证主要考哪些科目

医学检验士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
本网站有大量的医学检验士的辅导资料及考试经验,你可以参考一下。

⑸ 2020年卫生检验技术(士)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是什么

2019年初级检验技士考试于2019年6月2日进行,考试的形式为人机对话。考试科目包括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⑹ 本科医学检验医师资格证都考哪些内容

按照现在的发展方向检验医师的概念已经基本被认可,可是对于到底如何区分检验医师和技师的工作范围和培养方式都在讨论中。可以肯定的是医师的要求要比技师高,而且可能面临规陪,现在貌似上海已经实施了。如果楼主要想今后发展的比较快,还是考了吧了。但是对于一些临床课程只要专科要求的检验本科学生而言,考职医是有难度的。
1、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7月份1日-15日,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2、执业医师资格的有效期限是:终身有效。以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为例,当你取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即具有了法律规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行业的准入资格,其资格终身有效。3、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其他类别的证书样式完全一致,在中国境内(除台港澳地区)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 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 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 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 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 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第六条 学历审核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2.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 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 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3. 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4. 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5.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6.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 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含教育部、原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其专科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
1. 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 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经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
6. 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7.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五)成人教育学历
1. 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六)西医学习中医人员
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
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类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其执业时间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时间符合规定的,可以报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八)其他
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第七条 台湾、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员报考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盲人医疗 *** 人员按照《盲人医疗 *** 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规定,参加盲人医疗 *** 人员考试。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和《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同时废止。

⑺ 检验士要考哪几门

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等.

1、临床检验基础

《临床检验基础》为我国高等医药院校检验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之一。第3版《临床检验基础》的编写,仍然坚持"三基、五性"的原则。"三基"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五性"即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和适用性。

2、临床血液学检验

《临床血液学检验》主要介绍血液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检验方法,注重基础知识及技能,便于学生和临床工作者自学、掌握,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是高等医药院校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和临床检验工作者的参考书。

3、临床化学

临床化学(亦被称为化学病理学、临床生物化学或医学生物化学)是临床病理学的领域之一,主要注重体液的分析。

使用简单化学方法检测血液和尿液的学科是在19世纪晚期发展起来的。在此之后,包括酶活性、分光光度法、电泳与免疫测定等检测技术相继得到应用。

4、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

《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是根据第三版的人民卫生出版社规划教材临床免疫学及免疫检验的内容编写而成。各章包含目的要求、教材内容精要、自测题及参考答案。

对教材的重点、难点进行梳理,自测题囊括常考知识点,书后附有职称考试模拟试题及临床免疫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模拟试题。

5、微生物学检验

《微生物学检验》是"全国高职高专卫生部规划教材"之一,全书共分22个章节,具体内容包括细菌的基本性状、真菌的基本性状、病毒的基本性状、微生物与感染、细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试验等。

⑻ 论临床检验技士考试大纲的重要性

临床医学检验士考试即将来临,参加考试的考生们又开始纠结了。如何快速有效的复习,并且顺利通过考试,成了每一位考生心头上的一块大石头。有些人抓紧时间做大量的习题,有些人搜集整理别人的复习经验复习重点,有些人苦思冥想最后坐以待毙。其实,我们在大量复习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一个重要资料,那就是考试大纲,每年发布的考试大纲,其实十分重要。而有些人按照一贯想法,感觉不会有变化,就闷头苦读,却不知其中奥妙。
考试大纲其实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我们即将参加的临床医学检验士考试,便于我们在复习考试中发挥环球网校快问|原创。
第一,整体认知。考试大纲条目清晰,便于考生笼统了解考试内容,易于复习和掌握知识点。考生可以将重点、难点、易考点一一掌握。
第二,心理准备。复习前由于对整体熟悉,心理踏实。复习起来得心应手,不会盲目急躁。有利于稳定复习,正确认识考试。
第三,充分理解。大量的教材和大量的复习资料,往往会使考生倍感压力,梳理知识点难上加难,而考试大纲仿佛树干,作为教材的树枝变得一目了然。
基于以上三点,希望考生们加强考试大纲的复习,顺利通过临床医学检验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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