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是一个概念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6

1.从你的字面概念来说,不是一个概念。无罪推定说的是,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的原则是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这意思就是说,没判决之前,你都是无罪的。 】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意思就是说,在审查你的时候,没有确切的证据,就是无罪。】

2.明白了上述的观点,你会明白这有多大的区别了。 疑罪从无 更多的使用于 检擦院复核。 无罪推定,只是说没有判决结果出来之前,要保障你的其他权利!

3.希望上述回答能让你满意,请给一个小爱心

人之初性本善和人之初性本恶的区别[捂脸]

1、定义不同:

(一)无罪推定,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

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二)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2、确立的意义不同:

(一)无罪推定。

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制度的作用。

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和疑难案件的正确解决。有利于在国际人权斗争中争取主动权。

(二)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作为无罪推定原则的一项具体内容,其意义在于: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从确立无罪推定,到向“疑罪从无”靠近,这当然是司法的进步。法院在三年五次审理后作出的无罪判决,比起更多同类案件最终语焉不详地“撤诉”或者“从轻”来,更加符合“疑罪从无”的原则。

1、定义不同:

(一)无罪推定,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

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二)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2、确立的意义不同:

(一)无罪推定。

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确认无罪假定原则,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辩护制度的作用。

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和疑难案件的正确解决。有利于在国际人权斗争中争取主动权。

(二)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作为无罪推定原则的一项具体内容,其意义在于: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从确立无罪推定,到向“疑罪从无”靠近,这当然是司法的进步。法院在三年五次审理后作出的无罪判决,比起更多同类案件最终语焉不详地“撤诉”或者“从轻”来,更加符合“疑罪从无”的原则。

3、法律依据不同:

(一)疑罪从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无罪推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之前,先从制度设计上保障不预先判定一个人犯罪。该原则强调的是,行为人的行为若受到刑事指控,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的法律地位与控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即无罪推定是 从诉讼地位的角度 强调“不能未审先判”。

疑罪从无强调的是,在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控的证据不能形成锁链,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时,那么应该认定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不能成立。即疑罪从无原则主要是从 证据 的角度强调认定一个人构成犯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强调如果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合理怀疑就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法律条文应该是对无罪推定原则的直接体现。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应该是对疑罪从无原则的直接体现。根据该条规定,认定一个人构成犯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且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能够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如果在案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就应该根据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你好,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都是西方的舶来品, “无罪推定” “疑罪从无” 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中,疑罪从无,更是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中引起轩然大波。

简单来说,“无罪推定”,就是说,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有罪以前应被推定为无罪。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案件中的主要犯罪事实不能查清,或者不能完全查清,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发生疑难的案件。疑罪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事实疑罪;二是法律疑罪。疑罪从无,即“疑”在证据不足上,不能证明他有罪。在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之时,不能轻易或者草率下判决。

这里存在着一个逻辑问题:既然未经法院裁定有罪则视其无罪,那么又凭什么怀疑其有罪而立案侦查呢?仅依靠他人控告或检举吗?控告或检举需要提供符合诉讼证据要求的证据吗?


对事的立案侦查与进入检察院、法院阶段的以人立案是一回事吗?

以刑事公诉案件为例,公安机关以事立案,确定案件事实存在,案件行为人符合刑事追责条件的,框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案件事实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的基本证据,并将案件提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将侦查证据转化为诉讼证据并查明主要证据,完善了诉讼证据的闭环,认为确应追究行为人(犯罪嫌疑人)刑责的,终结刑事侦查,以对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你们见过那一位办案人员按无罪推定工作?或者听说过没有?如果你是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中会使用无罪推定的方式吗?只有司法进步到一定程度才会体现出来。

无罪推定如疑罪从无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无罪推定是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审判之前,应视为无罪。同时包括,被迫人并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不能因为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从而可以认定为有罪。疑罪从无是无罪推定的一项具体内容,其意义在于:当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时,推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在刑事诉讼中,在起诉阶段,检察院对被告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同时无法再进行补充侦查的情况下,检察院应作出免于起诉或不起诉。在审判阶段,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证据不确凿,在无法补足证据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并无条件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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