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0年造价师资格审查的程序?

问题同上,请给予详细的描述。应该怎样一步一步的去资格审查?

第1个回答  2020-06-27
造价工程师考前资格审查程序 一、审核依据
根据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150号部令)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年14号)精神及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考函(2003)13号)要求,造价工程师考试由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分工为自治区人事厅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自治区建设厅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工作。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合格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资格审查申报材料
(一)初考人员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表一份;
2、人事考试报名表各一份;
3、提供相应的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4、提供由建设厅颁发的“概预算人员上岗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两者其一;
5、单位证明。
(二)续考人员
1、
续考人员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一份;
2、
提供以前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四、资格审查程序
1、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单位的报考人(含初考、续考)员在自治区建设标准定额处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者在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2、各地、州、市和兵团报考人员(含初考、续考),向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
3、经初审合格者,在当地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4、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资格审查人员汇总表》并同资格初审人员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表》(包括软盘)、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自治区建设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复审。
5、建设标准定额处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全区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并汇总后,报自治区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审定。
五、资审费用
为保证建设厅资审工作的正常维持所需的经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批复,从2005起初考人员每人收资格审核费80元。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资格初审时收取资格审核费,并与上报材料一同上交自治区建设厅。
六、承办人:木塔力甫
负责人:拜合提亚
七、监
督:群众
、监察、执法部门
八、审查原则:承办人、负责人严格遵守本处党风廉正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八坚持、八反对”,依法行政。若有失职、索贿、受贿,由本处处务会依照《公务员管理条例》、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厅党组和纪检监察室处理。 造价工程师考前资格审查程序流程图 申报初始注册人员应向所在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书面意见后报自治区建设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复审经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复审符合条件的包自治区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审定建设厅标准定额处会同建设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对人员名单网上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其他问题,同时报自治区人事厅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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