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二因素是因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既是具体劳动又是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是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创造出千差万别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是指撇开劳动的具体形式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生产性支出。它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关系:对立统一。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而劳动量是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定义:
1、商品,指为了出售而得到货币,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
2、商品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3、商品是经过交换且非进入使用过程的劳动产品。
狭义的商品仅指符合定义的有形产品;广义的商品除了可以是有形的产品外,还可以是无形的服务。比如“保险产品”、“金融产品”等。
在商标法事务中,适用于狭义的商品的有关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