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树林地被人强行开一条路,不打人的情况下怎么解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1-17

可以,起诉,维权,找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双方之间的谈判可用于解决土地纠纷。谈判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双方都试图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无论团体或个人如何,当事方都不能将其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2.法律:双方之间的协议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方法适用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而土地所有权不明确,范围不确定和土地边界的迹象。双方协商后,必须签署土地边界协议。争端各方必须向当地人民政府当地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以便对该案进行审查和提交。

农村土地占用:维权:1.直接与侵权人进行谈判,要求停止侵权; 2.仲裁寻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和派出所; 3.收集侵权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停止侵权并消除残疾。如果谈判失败,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进行调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在双方平等和自发的基础上进行仲裁。在仲裁中,有必要确认:认清事实,分辨是非,明确责任2。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说服并描述问题3。遵守法律法规并有原则。4,双方应努力合作并支持相关部门。

双方在国土资源管理管辖范围内自愿达成的协议,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双方加盖公章。一旦将仲裁协议提供给当事方,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当事方执行法律的基础。当事人不愿仲裁或拒绝仲裁的,或者在仲裁成立之前退回仲裁协议的,法律可以直接向人民政府要求。

政府处理:人民政府处理所谓的行政调节。《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与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纠纷主要是由一方或双方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纠纷引起的,纠纷范围不大,数量不多,地块也不太复杂。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并为公众提供便利,此类纠纷必须由村民政府处理。但是,串谋很复杂,涉及所有权的纠纷比较大,涉及到处理,注册和证明,村级人民政府无权注册和颁发证书,因此县级人民政府必须处理这些问题。乡镇政府也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