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10月3号,我先停在车位内,对方车在停车场内车位停满的情况下停在我车后的道路中。对方在离开停车场发现车辆被刮擦,提出调监控并让停车场赔偿,停车方当时说技术人员放假无法提供监控。9号,停车场打电话来说我在离开时挂到了对方车辆。
对方说让我赔偿他的车损,我觉的三方都有责任,但具体各负责多方?
另外事件已经发生超过48小时,保险不能全额赔付,这部分的损失谁来负责?
首先我刮擦了对方车辆有责任。
停车场在没有车位的情况下,仍让车辆进入;无法及时提供监控导致保险无法全额赔付,是否有责任?
对方未停在车位内而停在道路上是否有责任?
感谢您的回答。再请问下,该事件,我对方车主,停车场,三方各需负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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