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萨克·迪内森的伊萨克·迪内森与《走出非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1912年,28岁的伊萨克·迪内森与远房表哥订婚。双方家长共同出资,供他们在非洲经营。次年她远行非洲,与先去非洲购买咖啡园的丈夫完婚。他们在非洲生活了7年,之后离异。后来她独自继续经营那座咖啡庄园,直到1931年它被强制出卖。那时她已经一无所有,不得不返回丹麦,回到出生和童年的那幢房子里,与母亲同住。1939年她母亲去世,她还住在那里,直到1962年离开人世。
1914至1931年,在非洲经营咖啡农场的日子,成为她一生中最丰富和最美丽的回忆。然而那回忆,是带着失落和忧伤的。在那里,她与男爵丈夫离异;她感染了病症,终身不育;她黯然失去了苦心经营16年的农场;她的情人和知己哈顿,也因驾飞机失事永远留在了那片土地上。
过了好几年,她才有勇气讲述她失去的乐园——非洲。1937年,《走出非洲》同时以英文和丹麦文写成。1938年在美国出版并获热销。
在失去了苦苦经营16年的咖啡园,失落了自身的身份,被从精神乐园放逐的多年之后,她终于通过写作的方式,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新身份。她在自己的作品里重新回到了非洲,那片神奇而广阔的土地。在那里,她留下了足迹、青春,和她的心。
《走出非洲》一书不以故事情节取胜,没有什么令人刺激的东西。喜欢这本书的读者多是喜欢作者优美的文笔。在小说的一开始,作者这样写道:
I had a farm in Africa at the foot of the Ngong Hills. The Equator runs across these highlands, a hundred miles to the north, and the farm lay at an altitude of over six thousand feet. In the day-time you felt that you had got high up; near to the sun, but the early mornings and evenings were limpid and restful, and the nights were cold.
这样的文字,在那些习惯于网络时代浮躁情绪的人们看来是“白开水”,而只有具备丰富生活阅历的人才能咀嚼出其中的甘美。
作者擅长描述自然景观和四时变化,字里行间充斥着散文美的内涵和浓浓的地方特色。天上聚集的云彩,地平线上的雨水,初雨的草腥味和泥土味,都是作家感觉的对象。非洲的动物,狮子、大象、长颈鹿、羚羊、狒狒、火烈鸟,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当然,迪内森也写人物。她对原驻居民的描写带有浓郁的异域风情,以及他们内心深处朴素而率直的情感。
《走出非洲》继出书之后,电影的改编也大获成功,在1986年的58届奥斯卡获得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摄影、最佳音乐、最佳音响、最佳艺术指导等7项殊荣。
该片的女主角由演技派的梅丽尔·斯特里普扮演,演活了角色既明敏温暖,又刚毅坚韧的双面。一个在命运的重重安排下,一步步往前走的女子;一个有担当、也有灵性的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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