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5-26
行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 执行国家和省级的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法规,制定并实施本县的管理措施,确保市场经营活动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2. 负责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经营者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等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打击无照经营,建设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
3. 维护市场秩序,监管各类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保障消费者权益。
4. 在县领导下,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处理消费者投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5. 依法打击直销和传销违法行为,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6. 执行反垄断执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地位等经济违法行为。
7. 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其活动,确保市场交易的公正性。
8. 实施合同行政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拍卖行为,打击合同欺诈。
9. 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免受广告误导。
10. 管理商标工作,保护商标权益,培育和推荐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11. 引导信用分类管理,发布市场主体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12. 提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监督和服务。
13. 管理机关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等内部事务,以及离退休干部和队伍建设。
14. 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如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促进行业自律和社会和谐。
15.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