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拍照的都算侵犯肖像权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4-11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给您带来解答。
是否侵犯肖像权关键是要看您如何使用拍到的肖像和您的拍摄目的。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肖像权是公民享有的人格权之一。而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而该法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了五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合理实施行为,即: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您可以根据您的现实情况看看是否有使用、公开,且不符合上述五种行为则很有可能构成侵权。如果您只单纯觉得权利人好看拍下来,严格来说很难认定法律上是否侵权,但是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存有道德瑕疵,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侵犯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建议您在拍照前先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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