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惜花四律》到底有什么背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3-15
每读《惜花四律》,总是把它和鲁迅同时期的《莲蓬人》等篇联系在一起,深感诗人于花卉草木有情,于花卉草木多有知识。

《惜花四律》最早见于唐�编《鲁迅全集补遗续编》(上海出版公司1952年出版)。这是周作人从他早年的日记中录出,注明年月,寄给唐�的。1958年版和1981年版《鲁迅全集》都收入,并都注明录自周作人日记。其他有关鲁迅旧诗的著作,都深信它是鲁迅作品无疑。

这诗是从周作人手里传出来的。他也一直声称是鲁迅的作品。他对唐�这么说,在《鲁迅的故家》和《鲁迅小说里的人物》中也都这么说。对1958年版《鲁迅全集》注文,也无异议。

但近年来对《惜花四律》的作者颇多异说。1985年出版的《周作人年谱》(张菊香、张铁荣编著)率先将《惜花四律》列为周作人作品,并在注中云:“据周作人日记所录该诗眉批,云:‘都六先生原本,戛剑生删改,圈点悉遵戛剑生改本。’可见《惜花四律》实为周作人所作。”此后,1987年1月,《知堂杂诗抄》由岳麓书社出版(责任编辑钟叔河),该书中的《外编》(陈子善辑)就将《惜花四律》辑入,不作任何说明,似乎此诗是周作人之作已成定论。1995年1月,《周作人诗全编笺注》(王仲三笺注)出版,将《惜花四律》编入,注中云:“《周作人年谱》问世,实况始告查清”,“《惜花四律》实为知堂作品,鲁迅仅为之删改而已”。2000年4月,《周作人年谱》增订本出版,对《惜花四律》作者仍持原说。不久前,上海《文学报》报道:修订《鲁迅全集》注释硕果累累,硕果之一是“至少有一篇作品必须从《鲁迅全集》中删除”,那就是《惜花四律》。

我对源起于《周作人年谱》的说法,一直持怀疑态度。这里至少有两个问题:一、年谱所引“都六先生原本,戛剑生删改,圈点悉遵戛剑生改本”这句话,不像是完整的话语,话前话后是否还有其他的话?也就是是否存在断章取义的做法?二、如果此诗确是周作人之作,那为什么他本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坚持说是鲁迅之作?这里显然不存在记忆的问题,因他自己当年的日记就在其手头。对这个问题如不能作出合理解释,那《惜花四律》的作者问题最多只能存疑,不应贸然划为周作人。然而张菊香、张铁荣、钟叔河、陈子善等专家,对这样重要的问题,都避而不置一词。

《周作人日记》手稿影印本在1996年出版,终于使我们见到了《惜花四律》及周作人眉批的庐山真面目。为便于读者阅读,兹将该诗及眉批全部录下。每条眉批之后,我写下了自己的理解。

惜花四律步藏春园主人元韵

汉真将军后裔

鸟啼铃语梦常萦,闲立花阴盼嫩晴。

怵目飞红随蝶舞,关心茸碧绕阶生。

天于绝代偏多妒,时至将离倍有情。

最是令人愁不解,四檐�雨送秋声。

剧怜常逐柳絮飘,金屋何时贮阿娇。

微雨欲来勤插棘,熏风有意不鸣条。

莫教夕照催长笛,且踏春阳过板桥。

祗恐新秋归塞雁。兰�载酒桨轻摇。

细雨轻寒二月时,不缘红豆最相思。

堕�印屐增惆怅,插竹编篱好护持。

慰我素心香袭袖,撩人蓝尾酒盈�。

奈何无赖春风至,深院荼�已满枝。

繁英绕甸竞呈妍,叶底闲看蛱蝶眠。

室外独留滋卉地,年来幸得养花天。

文禽共惜春将去,秀野忻逢红欲然。

戏仿唐宫护佳种,金铃轻绾赤阑边。

诗题上的眉批是:“都六先生原本。戛剑生删改。圈点悉遵戛剑生改本。”都六先生是周作人自取之号。原本即初稿。戛剑生是鲁迅自取之号。本诗经鲁迅删改。是什么样的删改呢?周作人在每首的眉批中都有说明。当时还没有新式标点符号,每句圈断。但日记手稿上有不少句是双圈,以示重要或精彩,这些单圈双圈都是据鲁迅删改稿录下的。由于双圈单圈对本文所议主题关系不大,考虑到电脑打字的不方便,因而不照录,而采用了现今通行的标点。

第一首的眉批是:“第一句原本。第二联原本,茸碧原作新绿。第末联原本,不解原作绝处。结句成语。第一。”第一句原本,即第一句是周作人原稿中有的,也即是周作人写的。第二联,即本诗第三第四句,也是周作人原稿所有的,其中“茸碧”二字是鲁迅所改。末联即本诗第七第八句,也是周作人原稿所有,其中“不解”二字是鲁迅改的。结句成语,意即本诗最后一句,原是周作人借用前人现成的诗句。从这首诗的眉批可见:本诗八句,五句是周作人写的,其中鲁迅改了四字;其余三句则是鲁迅重新创作的。

第二首的眉批是:“第二。首句原本。第二联原本。”这是说,第二首中,第一句和第三、第四句是周作人写的,其余五句都是鲁迅写的。

第三首的眉批是:“第三。”周作人的眉批,从第一首诗和第二首诗看,都是记下哪些句是“原本”的,凡不记者就都系鲁迅重新创作。第三首眉批只有“第三”二字,意味着本首诗全部是鲁迅写的。

第四首的眉批是:“第四。”只“第四”二字,也就是说:第四首全出自其乃兄之手。

这样看来,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掌握的加减法计:全诗三十二句,从周作人原稿保留下来的共八句,鲁迅重新创作的是二十四句。

这样,我前面提出的两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一、《周作人年谱》的编著者不是存心断章取义,而是没有读懂每首诗的眉批,以致客观上达到了断章取义的效果;二、既然全诗四分之三是鲁迅所作,所以周作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著作权全部让给了鲁迅。可见这位当过汉奸、在有些人看来简直是“狗屎一堆”的人,在这件事上倒是老实和大方的。那他为什么不按当年的眉批逐句加以说明呢?这是因为,他写文章的最高标准是“简单”,从不写烦琐而纠缠的内容。你要他逐句说明,他宁可全部奉送。这是写作个性使然。

这诗在周作人日记中署名为“汉真将军后裔”。汉真将军是指汉朝名将周亚夫。当年的周氏兄弟表示要尚武,因而戏称是“汉真将军后裔”,这和鲁迅自号戛剑生、周作人自号跃剑生是一致的。

周作人所写本诗的署名,表示是兄弟俩合作写成的。因此,本诗不应从鲁迅全集中删去,也可以编入周作人诗集,但双方都应作必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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