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节假日和纪念日〉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21〕11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2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3日放假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7天。1月29日(周六)、1月30日(周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5日放假3天。4月2日(周六)上班。
4.劳动节和开斋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共5天。4月24日周日,5月7日周六上班。
5.端午节:6月3日-5日放假3天。
不及物动词宰牲节:7月11日-12日放假2天。
7.中秋节:9月10日-12日放假3天。
8.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8日(周六)、10月9日(周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