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能否决定行政拘留?法律依据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市公安局,县级公安机关=区公安分局。也就是说死扣法条,行政拘留应由市公安局决定,但事实上为什么都是区公安分局决定??

第1个回答  2016-06-02
  由公安机关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追问

这位同志,你根本就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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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11-01
县级以上包括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