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选科3+1+2的意思如下所示:
“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高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是指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作为选考科目,即考生必须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门,但不能同时选择这两门,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高考
“2”是指从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作为选考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百分制计入总分。
目前确定实施“3+1+2”的地区有 河北、江苏、湖北、广东、辽宁、福建、湖南、重庆8个省市。高考总成绩为750分,总成绩由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