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海权是多少海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5-31
前些天,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发表了一份措辞严正的声明,宣布美国海军的阿里·伯克级导弹驱逐舰DDG-53 “约翰·保罗·琼斯”号成功地开展一次“航行自由”(FONOP)行动,地点在印度拉克沙群岛(Lakshadweep Islands )海域,美国海军在声明里还特意强调,美国海军导弹驱逐舰的这一次捍卫自由航行权行动,是为了否定印度单方面划定的领海范围,“没有事先征得印度同意”。



美国海军对印度进行“航行自由”行动,印度方面指责美军是在滥用“自由航行权”。而美国方面声称要通过“航行自由行动”挑战印度的过度海洋主张,美军认为此举维护了国际法承认的航行自由和合法使用海洋的权利。

美国没有加入《国际海洋法公约》,而且美军经常对有关国家的领海采取突然的“自由航行行动”,每年都对其他国家进行几十次“航行自由”(FONOP)行动。这个“航行自由”(FONOP)行动包括强行闯入他国内水,领海,以及在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进行带有敌意的武装航行。其中一部分行动,就是恶意侵犯其他国家的领海。

一直以来,国内媒体在报道美国海军执行“航行自由”(FONOP)行动时,都报道美国拒绝加入《国际海洋法公约》,而且只承认3海里领海,不承认其他国家的12海里领海权,以此来论述美国的领海主张。那么,美国的领海真的定为3海里吗?



其实这是个错误概念。3海里领海是个老黄历的概念了。这个3海里领海宽度的概念,是按照风帆战舰时代的惯例,以十八世纪末的岸炮平均射程为1里格(约合3海里)为标准,确定3海里的领海权。

因此,过去确定领海线的宽度跟一个国家的海军实力有关,拥有强大海军的进攻型海洋国家,通常主张很小很小的领海线宽度,例如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传统的殖民主义列强国家。与之相反,海军实力比较弱小的临海国家,通常主张尽量远的领海线。到了二战以后,随着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和获得解放,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纷纷主张12海里的领海权,例如在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就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第2个回答  2021-05-30
3海里领海是个老黄历的概念了。这个3海里领海宽度的概念,是按照风帆战舰时代的惯例,以十八世纪末的岸炮平均射程为1里格(约合3海里)为标准,确定3海里的领海权。

因此,过去确定领海线的宽度跟一个国家的海军实力有关,拥有强大海军的进攻型海洋国家,通常主张很小很小的领海线宽度,例如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传统的殖民主义列强国家。与之相反,海军实力比较弱小的临海国家,通常主张尽量远的领海线。到了二战以后,随着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和获得解放,很多第三世界国家纷纷主张12海里的领海权,例如在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就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而阿根廷、巴西、秘鲁、塞拉利昂、贝宁等14个国家甚至宣布领海的宽度为200海里。

到了上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增加,在三次国际海洋法会议中,多数国家都提出了12海里领海权主张,最后这些主张被列入《国际海洋法公约》。

但美国以海底资源的自由开发理由,认为《国际海洋法公约》的深海采矿权条款上有重大缺陷,否定《国际海洋法公约》第十一章关于毗连大陆架国家专属海底资源的条款,拒绝签署《国际海洋法公约》。但美国同时承诺遵行《公约》的其他条款,并不否定公约中的12海里领海权的规定。

在1983年3月,里根政府发布了《美国海洋政策声明》,宣布美国拒绝签署《国际海洋法公约》,但美国接受并依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和传统习惯中利益均衡原则使用海洋,包括航海权和航空权。声明只要美国在海洋国际法中的权力和自由得到沿海国承认,美国政府也将承认其他国家被国际法赋予的领海权益。

还是在1983年,美国政府正式宣布放弃早年间确定的3海里领海权的主张,宣布美国的领海范围也为12海里,此外还享有12海里的毗邻区权益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同时美国也承认其他临海国家同样享有最大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以及12海里毗邻区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美国的这一主张与《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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