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行为的两个基本特征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1-24
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而是有条件的借贷行为,它是在有收回可能性前提下进行贷出;在承诺偿还条件下进行借人。贷者之所以愿愈贷出,是因为他获得了偿还的承诺.还可以取得利息;借者之所以可能俗人.是因为他答应了要偿付利息。在现实中借贷行为是很普谊的,但由于某种特殊的目的,也会有无利息的借贷行为。例如,一些西方网家银行对企业的存款不付利息.却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使其享有贷款的权利,这实际上还是给企业付利息。

2.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一般形式的价值运动是通过商品的一系列的买卖过程实现的.在买卖过程中,卖者卖出商品取得货币,买者让出货币取得商品.这种买卖关系所形成的等价交换在买卖双方交割之后即已完成,即双方同时获得等价。信用所引起的价位运动是通过一系列借贷、偿还和支付过程实现的.在这一过程,货币或实物被贷出,其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只是发生了使用权的变化,贷出只是暂时让渡商品或货币的使用权.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在信用关系中,等价交换的对象是商品或货币的使用权。

3.值用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而且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体现
信用这种借贷行为是所有者把商品或货币哲时让渡给使用者。这种行为发生后,贷出方就是债权人,有按期收回本金并索取利息的权利;借人方就是债务人,有按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义务。这种侦权和债务关系就构成了信用关系。离开了伎权债务,就无所谓信用,信用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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