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午刘某携带木棍一根,来到某公园,见到有二人在此聊天,刘某带木棍向前,把他们二人吓到了,刘某说几天没吃饭了,向他们讨个饭钱,其中一人给了刘某饭钱,刘某接到钱就跑,然而哪二人便告刘某抢劫,这种情况告抢劫是不是冤枉
他们是有关系的两个人成年人,刘某是一人,刘某从言语方面,就是想讨个饭钱,其中一给了他,难道带了一根木棍跟人家讨要,就犯法了吗?这就砸脏陷害,分析一下,你有两个人,一个人来抢你两个人,抢得到吗?肯定是故意陷害刘某的吗?
他们是有关系的两个人成年人,刘某是一人,刘某从言语方面,就是想讨个饭钱,其中一给了他,难道带了一根木棍跟人家讨要,就犯法了吗?这就砸脏陷害,分析一下,你有两个人,一个人来抢你两个人,抢得到吗?肯定是故意陷害刘某的吗?
按你这样分析,就是一宗冤案
刘某是一人,他们是二人,你说一人同时抢劫二人,存在吗?他们又不是三岁的小孩,一个人带木棍就能威胁他们两人吗?明明就是二人陷害了刘某,刘某言语方面就是想讨个饭钱,其中一人给了,刘某拿着跑,就成了逃,请仔细分析
如果把木棍定凶器,哪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