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领导写一篇关于管理制度的范本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1-06-20
员工管理制度

目的: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劳动纪律和集体观念,弘扬企业精神,纯洁员工队伍,营造安全、高效的生产(办公)秩序,提高群体作战能力。
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一、总则
1、规定的目的是用奖惩手段,惩处违法乱纪,褒奖遵章守纪及有功人员,以保护公司员工的正当权益。
2、违纪行为,在适用纪律规定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许有超越纪律的特权。
3、纪律明文规定为违纪行为的,依照本制度处罚,纪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违纪行为,以教育为主,但侵犯或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则参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二、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
1、全勤奖(全年无上班或会议迟到,旷工记录)奖励300元。
2、优秀员工奖(全年无不良记录)奖励300元(可与全勤奖叠加),并于以通报表扬。
3、攻克业绩难题,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执行有效的,奖励1000元,并于以通报表扬。
4、积极检举违纪行为,敢干和歪风邪气作斗争,表现突出或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人员查获破案者,奖励200元。
5、有效制止重大事故或案件的发生,方法处置得当,收到良好效果者,奖励300元。
三、纪律规定
1、生产(办公)秩序
(1)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0分----2小时内扣20元,2小时以按旷班处理。
(2)旷班处理:旷班一天扣除工资的150%,连续旷班2天或月累计旷工3天(含3天)予以辞退。禁止员工私自交换顶班,如有发现,当作旷班处理。
(3)主管、部门领导有权审批一天的病事假,二天(含2天)须报总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权限的属于违纪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4)病假必须提前12小时递交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经领导签字同意后生效。病假应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期满后由主管部门查阅病历卡,发现手续不符的,作旷工处理;如出院后不及时上班的,予以辞退。急事电话、传真、带信请假的,必须在上班当天补假,隔日超时无效。口头请假者作旷班处理。本公司员工每年累计请病假不得超过7天。一般情况下住院,原则上不超过10天,在请病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若超过请假天数再请假不发任何工资。
(5)员工如因身体不适等原因提出辞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报告,一个月后按规定办理,否则,作连续旷工处理。
(6)未按规定交接班,擅自离岗,处50元罚款;如因此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要承担全部责任,视情节轻重处理。
(7)上班时间聚众在岗位上聊天、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处警告、严重警告。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8)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整理工具、清洁机台,予以警告、严重警告。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9)员工无理取闹、消极怠工或漫骂、诽谤甚至围攻主管工作人员,干扰正常办公秩序的,一律予以除名。
四、经济秩序
(1)、为牟取私利、提供虚假发票、单据、冒名模仿主管领导签字行骗的,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辞退;并按不当得利的5-10倍赔偿,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的,按照总额的5-10倍赔偿,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借用公司资金不按时归还或借名顶用公款作他用的,按前款执行。借用资金应由部门负责人督促追缴,无法追回的由部门负责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3)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因不负责任、被诈骗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辞退,并赔偿全部损失。
(4)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和便利,影响公司利益和正常秩序的,处索取和收受价格的10-15倍处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5)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岗位相同业务及服务,获取非法利益的,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
6)有下列违反资料秘密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处以严重警告,并处2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各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并近按照信息资料价值的10-15倍赔偿,性质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A、以盗窃、利诱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资料秘密的。
B、违反公司保密资料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资料秘密。
五、公共秩序

1、规定不准吸烟范围内吸烟的,处100元罚款,在重点部位吸烟的,处200元罚款。
2、乱倒垃圾、污水、沾污墙壁、攀摘花木等行为者,处30-100元罚款及赔偿全部损失。
3、下班不按规定关锁门窗,做好防范工作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严重警告。
4、员工发生徒手斗殴,后果轻微的给予严重警告。明知他人违法乱纪而不加劝阻、汇报或者对领导、调查人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假证的,与违法乱纪者同处。对领导、调查人、举报人、检举人、证人等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给予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盗窃公私财物的,按原价的5-10倍赔偿,给予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擅自挪用公私财物的,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
7、严禁公司员工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乱纪活动。违反者,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六、保密
1、除非正常业务需要,否则,任何有关公司和公司业务信息不得向公司外无关人员透露,有权获取公司机密和保密资料的员工应对掌握的信息保守秘密。
2、商业秘密:任何与公司竞争力相关的一切技术和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所有合作单位的资料信息。
所有客户的资料信息。
网站技术及其相关信息。
公司制度、文化、发展、推广、运营、营销文件相关信息。
研究信息
财务信息
以上商业秘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准对外泄露,否则,酌情处以警告、严重警告或辞退,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公司全体员工有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奖惩制度规定的义务,必须积极配合支持,保证规定的严肃性。
2、全体员工对违纪者和有功人员的处理有建议权。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有权提出处理和奖励意见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有权检查,提出处理和奖励意见,报总经理签批后公布执行。
第2个回答  2011-07-01
  XXX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顺应公司发展,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录 用
  第一条 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人员时,应先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总
  经理核准后,由综合部办理招聘事宜。
  第二条 招聘程序:报名——筛选——初试——复试——录用——试用期——
  转正。
  第三条 录用公司正式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根据面试情况规定试用期具体时间。试用期具体时间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期满经评估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表现优秀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表现不满意者,终止试用期。
  缩短期限或终止试用期由各部门自主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实施。
  第四条 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综合部缴验下列原件:
  (一)身份证;
  (二)学历证;
  (三)职称证;
  (四)岗位证书(会计上岗证、监理员、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等);
  (五)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六)半年内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解聘证明等)。
  各复印一份放入个人资料袋,作为个人档案存放。
  第五条 录用人员报到时,须签订如下文件:
  (一)录用条件告知书
  (二)聘用通知书
  (三)入职承诺书
  (四)保密协议书
  (五)竞业限制协议
  这些签订的文件放入个人资料袋,作为个人档案存放。
  第六条 一经正式录用为公司员工,一律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合同约定条款。
  第二章 员工职责
  第七条 员工守则
  一、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按照公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严格请假制度,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出去办事,也应向主管人员打招呼,或者在留言簿上写明事由。
  三、服从领导分配,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树立公司形象。
  四、 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所承担的工作按时完成,不拖延不积压。
  五、严谨操守,坚决保护公司信誉和利益,不做任何有损于公司信誉和利益的行为。
  六、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假公济私,不收受馈赠或贿赂,不挪用公款。
  七、尽忠职守,不泄漏业务和公司机密。
  八、认真专研业务,使个人专业技能和知识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
  九、每天要打扫和整理自己的办公桌椅和资料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十、工作时间五不准:
  1、不准聊天、吵闹;
  2、不准唱歌、听音乐;
  3、不准玩游戏;
  4、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
  5、不准无故旷工;
  第三章 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条 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职称补贴、司龄补贴等部分组成,部分员工包含保密和竞业限制津贴。
  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工资等级划分标准》执行。
  二、岗位绩效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责任的轻重而定,每个月考核一次。具体参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三、司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第二年起,在月工资中增加50
  元的司龄补贴。
  第九条 职员工资发放日期: 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每月10日发放前个月的薪资。(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第十条 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a.当缺勤天数少于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缺勤天数
  b.当缺勤天数超过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工作(计薪)天数
  第十一条 正式员工可享受,公司按杭州市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以萧山区的缴费基数为准的各项保险。
  第十二条 过节贺仪: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节日补贴或物品。
  第十三条 正式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非杭州户口的,每年可按照普通列车硬座标准报销探亲往返路费一次。
  第十四条 正式员工享受年休假制度。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年休时间要根据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 正式员工夏季享受三个月的高温补贴,高温补贴费为每月60元。
  第四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共计40小时。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项目现场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总监负责安排,并根据工作进度缓急而定,采用不定时、轮换休息工作制,也可采用调休的方法。调休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申请调休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七条 迟到、早退
  八点以后上班视作迟到;第一次迟到罚20元,第二次罚40元,第三次及以后迟到每次罚50元,超过10点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非因公外出或请假,17:00以前离开公司视作早退,早退在半个小时内,每次罚款50元,超过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八条 旷工
  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和补假手续,无故不上班的。
  (二)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或假期已满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
  (三)虚报请假理由和伪造请假证件的。
  (四)迟到2小时者。
  (五)早退半小时者。
  旷工时间以半天起计,员工无故旷工,按旷工时间工资总额的3倍扣除薪资,当月连续旷工两天或当年累计旷工五天(含)以上者,作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予以除名。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扣除,并用于员工活动。
  第十九条 由综合部负责考勤,并汇总后报财务部门。
  第二十条 请假手续:
  1、填写请假单;
  2、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3、项目负责人请假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五章 各类假期规定
  第二十一条 病假
  一、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上班后补办病假手续。
  二、病假半天以内的可不用提供医院证明,病假1天以上(含1天)的应提供医院有效证明。
  女员工每月可请1 天不需提供医院有效证明的病假。
  三、病假工资计算基数为员工正常基本工资的70%,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式为: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基数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按基本工资基数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按基本工资基数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按基本工资基数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按基本工资基数的100%计发。
  四、工伤假:参照国家、杭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规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事假及调休
  一、员工因处理私事需请假,可请事假。
  二、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由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突发事件或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日9点前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部门负责人,并于正常上班时补办请假手续并说明原因,逾期3天没有补办手续按旷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因个人事务暂时离开岗位超过半小时者,也须请事假。
  四、事假跨越法定节假日时,节假日不以事假计;事假为无薪假期,期间工资不予发放。
  五、员工请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请假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核定,并报公司人事部批准。
  六、试用期员工原则上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否则作终止试用期论处。
  七、除特殊性原因,员工一次性请事假或调休不得超过15天,周日不计在内。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部门负责人可不批准或缩短假期或暂缓请假。
  八、员工需调休时,应提前填写《调休单》,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员工经办的业务需要酌情准假。调休3天(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核定,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九、请假(调休)者必须将待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请假者请假期间原本承担的任务由代办人员及部门负责人落实。
  第二十三条 婚假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一般为三天,符合晚婚条件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为十天(含周末)。
  员工试用期过后方可享受婚假,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起一年内使用。
  请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原件,并提前一周办理,否则按事假处理。
  婚假为带薪假期,各项工资待遇按全额发放。
  第二十四条 丧假
  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一般为1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3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
  丧假为带薪假期,各项工资待遇按全额发放。
  第二十五条 生育假
  (一)保胎假: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员工需要保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期间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假:
  a.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生育,凭医院相关证明,可申请产假。顺产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产假,晚育(24周岁以上首次生育)增加30
  天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产假(含周末)。
  b.产假期间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津贴少于正常工作期间工资的差额由公司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由公司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
  (三)产检假
  a.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检查假。
  b. 产检假期间工资按全额工资发放。
  (四)哺乳假
  a. 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b. 哺乳假期间工资按全额工资发放。
  (五)看护假
  a. 男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 配偶生产时,可申请看护假,看护假3天。
  b. 看护假期间工资按全额发放。
  c. 孩子出生三个月内,请将《独生子女证》原件交人事部查验,一个月内未办理此证,已休看护假做事假处理,补扣工资。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已签订第二年《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来源地分布特点,公司统筹安排全体员工在春节前后集体休年假;春节期间未休完的年假由公司和个人双方在不妨碍工作的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年年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事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事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满20年以上,请事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二十七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按照国家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如适逢星期六、日不另补假)
  清明节一天
  “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十一”国庆节三天
  中秋节一天
  以上假日的规定根据当年国家公布的法定假日为准。

  第六章 培 训
  第二十八条 新进人员要经所在部门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九条 在岗员工由所在部门进行定期岗位继续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地方的最新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时更新知识结构。
  第三十条 杭州市建筑业培训中心的监理员考试培训、安全培训、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岗位继续教育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继续教育培训,浙江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造价工程师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等其他专业岗位培训,由各部门递交需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名,并通知具体的培训时间和活动安排。
  第七章 考 核
  第三十一条 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每季或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年一次,详细考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 对项目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考核由各项目部总监进行,对各项目部总监的考核由公司工程部来完成。
  第三十四条 对项目部的考核,由工程部组织,每月按照《项目部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所有总监共同参与评估,给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打分,总监回避自己负责的项目,最终得分由工程部汇总,并与岗位绩效工资挂钩。
  第八章 调配与晋升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
  第三十六条 每个项目部配置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工程部可以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增减人数,但是要保证项目现场负责人(总监或总监代表)及现场资料人员的基本不变。同时,项目部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备案,且告知人事部门。
  第三十七条 现场工作人员要服从项目现场负责人(总监或总监代表)的工作安排,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的形式请示项目现场负责人或工程部,但不得有抵抗情绪,消极怠工。
  第三十八条 晋升分为四种:职务和岗位同时升迁;职务上升、岗位不变;职务不变、岗位上升;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等。
  第三十九条 人员晋升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人员情况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调整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财务,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二)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三)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记功授奖方式有:一次性奖金等。
  第四十二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索贿、受贿、私吃回扣者;
  (二)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三)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四)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记过处罚方式有:一次性罚款、开除等;若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第四十三条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章 离职与解聘
  第四十五条 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三十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四十六条 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四十七条 员工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书面报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四十八条 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于次月发薪日给付。
  第四十九条 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学历证、职称证、岗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由人事部将其归还离职人员。
  第十一章 离退休
  第五十条 按照国家规定,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可以申请退休,按照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比例,按月领取退休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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