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中两个问题!!!请知情人士解答,谢啦~~

问题1:刑法中什么行为,谓之"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问题2:某法院法官甲在行政案件审判中故意曲解法律,偏袒原告,做出违背事实与法律的判决,情节严重. 该行为构成的罪名,是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还是"行政枉法裁判罪"?

第1个回答  2011-03-22
个人觉得定徇私枉法罪
第2个回答  2011-03-22
比如说抢劫之后窝藏赃物销毁证据的行为就是时候不可罚
第3个回答  2011-03-22
1.刑法一般理论认为,事后不可罚行为只存在于状态犯中,但亦有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 为,在状态犯中,当犯罪完成后,继续保持违法状态,只要其违法状态已依据状态犯的构成 要件做出评价,即使其本身似乎符合其他构成要件,也不构成犯罪,这叫事后不可罚行为① .第二种观点认为,行为人于犯罪行为完成后,为确保或利用前行为所得之不法利益,而又 不另破坏新法益的行为,即事后不可罚行为。②第三种观点认为,在状态犯达到既遂后,不 法状态仍继续存在,其持续不法状态的行为,不予单独处罚。③第四种观点则认为,所谓事 后不可罚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的看符合其 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认定为成立其他 犯罪
2:行政枉法裁判罪
第4个回答  2011-03-22
1某个犯罪行为的当然后果行为不处罚,2个行为分开来看都是违法的,但是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前者是前提后者的产生有着必然的联系。2行政枉法裁判罪,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在行政案件中应定为行政枉法裁判罪,徇私枉法罪 是在刑事案件审判中。
第5个回答  2011-03-23
事后不可罚的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
例如,一个人盗窃了一个手机,其销赃的行为即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其原因在于盗窃罪的定罪量刑已经将这种行为吸收了,我们不能期待他偷了东西还能合法地去处置赃物。
第二个,应该是“行政枉法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包括“民事枉法裁判罪”和“行政枉法裁判罪”。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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