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事故中伤残精神抚慰金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如题所述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2005年9月发布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但是可以看出其并没有列出一个明确的计算标准,其实,我国在精神抚慰金上一直没有一个明确标准。
在司法实务中,法院在精神抚慰金上往往自由裁量权较大,起作出判决主要考虑因素有: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双方的责任划分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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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1
基本上是伤残费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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