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离婚男方威胁打女方可以去备案吗

夫妻间离婚男方威胁打女方可以去备案吗

第1个回答  2016-10-19

  1、夫妻离婚期间,男方威胁殴打女方的,女方可以报警,由警方对该事实进行调查、认定,用于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使用。

  2、夫妻离婚期间,一方不仅没有诚意,还威胁另一方的,可以作为其人身危险性和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可以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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