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服务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沙尘天气过程发生时,在内部公报、专报及决策服务材料中发布沙尘天气预报。
公众预报
国家级标准: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沙尘天气过程发生,且影响范围较大或影响到京津地区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沙尘暴警报。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有沙尘暴或强沙尘暴天气过程发生,并将造成严重影响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沙尘暴警报。
省级标准:
由各省(区、市)气象局参照国家级标准确定。
说明:
(1)省级沙尘天气预报警报发布标准报中国气象局备案。
(2)沙尘天气预报、警报应包括发生沙尘天气的区域、时段、强度、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
(3)中央气象台向公众发布沙尘天气预报警报前应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向有关省级气象台通报,省级气象台向公众发布沙尘天气预报警报前应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向中央气象台及有关气象台站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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