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邻居在公用部位搭建违章建筑,我应该如何处理?

我是上海市杨浦区某小区一楼住户。2005年隔壁搬来一住户,以装修为由,在公用部位(一楼天井内)搭建了一棚屋。此棚屋严重影响了本人室内采光和通风条件,我也因此事与小区物业进行过沟通,但一直未果。且此住户态度蛮横无理,坚决不拆棚屋,还在公用部分养花种草。
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因此,最近我要求物业和居委会召开调解会,就此事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就是,未调解成功,此住户坚决不同意拆除违章建筑。因此,我要求物业和居委会出具书面的调解书,凭此我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但是,小区物业在事后又不肯出具调解书,原因是,他们又和该住户进行协商,说是等下周一再给我们答复是否肯拆除违章建筑。
问题一:此类问题在法律上是否有诉讼时效?
问题二: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
问题三:我应该如何采取行动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否要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再去法院进行起诉呢?

第1个回答  2007-05-10
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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