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育的定义与内涵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生态保育Ecosystem Conservation,是以保护地球上的生物单一物种群体单位,乃至数个生物所依存的栖地,至扩展至整个生态系统维护,甚至栖地原住民文化维护的学门。生态保育主要是以生态学的观点出发,结合其它学门的技术已进行对于生态系统的维系,“保育”二字其实包含 “保护(protection)”与“复育(restoration)”这两个内涵,前者是针对生物物种与其栖息地的保存与维护,而后者则是针对濒危生物的育种、繁殖与对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改良和重建工作。由于生态保育关系到人类对于生物行为、食物链乃至整个栖地环境的了解也关系到人类在环境经营上的模式与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因此生态保育需要众多的学门参与,诸如生态学、生物学、地质学、土壤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土木工程、经济学、管理学、公共卫生、环境科学等学门都是生态保育上所需顾及到的层面。
许多原住民不仅能够长期居住于荒野中,在长期使用当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之同时却能保持自然资源的不余匮乏。例如南美的亚马孙河流域印地安人所对于森林的非破坏性采集利用,非洲、东南亚、及新几内亚等热带雨林区域原住民部落传统上非商业破坏性的狩猎活动等。同样是利用资源,但他们的利用行为常常制约于部落社会组织的规范,运用神话、传统宗教与禁忌等作为告诫子孙不至于过度开发山林并且尊重大自然的生活方式。这些族群透过数千年的部落经验与特殊的生活习惯,而使其和生态系统间达到动态平衡。这也是现代工业文明所必须重新借镜的地方。因此广义上,现代的生态保育也常涵盖对于自然生态保护区域境内的原住民文化与传统生活习惯的保护与维系工作。
生态保育的概念又可约略区分为物种保育、栖地保育、迁地保育与环境复育等不同的策略和实务工作。由于生态保育牵涉到人与生态系统关系之维护,而在世界各地以较为原始或以较为传统生产方式栖息于山林中的原住民,由于其生活习惯与文明资产等具备了人类文化遗产上重要的组成分,甚至是人类学、文化学、与生态资源学上重要的研究对象。
物种保育(Species Conservation)
包括早期生态学中所针对特定濒危物种(Endangered Species)保护及复育的工作,以及维护近代保育生物学(Conservation Biology)中所重视的保护物种多样性(species diversity)。如濒危动物的圈养、饲育与野放的过程,以及珍稀植物种子与植株的保护、育种等。 西方物种保育的策略最早初始于十九世纪北美限制森林开发与禁止过度捕猎动物的诸项措施,后来逐步将焦点摆放在濒危物种的保护事项。物种保育的概念发展至二十世纪中叶曾经作为生态保育的主流策略。其中针对濒危物种的限制买卖、限制进出口、限制利用与圈养复育等至今仍旧是各国在生态保育中重要的管理方式,其中包括北美地区所对于猛禽类的保育工作,中国所对于熊猫、虎的保育工作,非洲地区所对于非洲象、犀牛的保育工作以及澳洲地区所对于鲸豚的保育工作等都是有名的范例。其中又以国际自然与天然资源保育联盟(IUCN,现已改名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所签订的华盛顿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CITES)为物种保育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许多国家以此公约的观念做为制定其境内动植物保护规定的重要参考。
栖地保育(Habitat Conservation) 栖地保育乃是涵盖整个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因此其眼光不再局限于单一的物种,而是整体性的保护。大约在物种保育观念最为盛行的二十世纪中晚期,栖地保育的观念也逐渐发展,并逐步取代而涵盖了物种保育的精神,以栖地保育为架构最重要的几项国际公约包括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会议所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该公约明定保护地球生物物种多样性与栖地多样性,其中最主要规范保护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高的四个生态系统:热带雨林生态系、珊瑚礁生态系、深海生态系与土壤生态系。以及为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所于1971年拉姆萨尔签署的拉姆萨尔公约(又称为湿地公约,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以及之后几年国际所对于森林、水域等各类生态系统所签定的保护性约定等。在栖地保育的观点下,保育生物学所重视的生态保育也是整体性的,包含对于生态系统的监测管理、生态系统模式建立、生物族群动态调查、基因库建立、水域环境调查、土壤调查、地质景观纪录、植被相监控、物种分类与演化树模式建构等。而栖地保育的重要措施乃是设立自然保留区,而这观点其实延伸于二十世纪美国国家公园的概念,但是二十一世纪的自然保留区有着更为丰富而多样的保护方式,其中包括维系城市近郊植被区域(即所谓的绿带)与湿地的自然公园、生态步道与绿色走廊等。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如西双版纳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厦门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等,而这些保护区域内可随物种濒危的尺度与城市发展的需求等作管理上的调整。
移地保育或迁地保育(Ex Situ Conservation) 将生物种原材料在原栖地以外之地区寻找合适的生存环境以进行繁殖并保存。二十世纪后期由于有越来越多的自然栖地已经遭受破坏,因此在对于这些已破坏栖地的物种收容,乃至于迁移可说是极其重要的。这当中也包括了对于正在严重破坏中的栖地物种进行基因库、种子库与部分族群的收集或收容工作,以及评估后续可迁移这些物种居住的试验区、生态区域等。其中针对已不可救援的物种或暂时找不到栖身之所的物种,及早建立其物种数据更是极为重要,以备在迫不得已时展开备份的工作。例如植物诺亚方舟以及各国的种子库、种子银行的建设等,这些工作除了是生态保育所进行的工作以外,也同时牵涉到农业技术与生物技术的交互合作。
环境复育(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针对已受破坏或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与重建的工作,以维系生态系统的正常功能。生态学当中关于环境复育有一特殊的学门称为恢复生态学(Restoration Ecology),而近代环境工程学界则在相关领域中有所谓的生态工法、生态工程等学门,这些都是希望透过跨学门的整合,来拯救已经受损伤或退化的生态系统。环境复育可说是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的交互学门,也是环境生态学所重视的科研项目。其中环境复育中特别重视对于一切复育工作中所可能带给生态系统的风险度。这当中包括人类设施干扰的强度,乃至于复育工作进行中所可能衍生对于其它重要生态资源破坏的可能性等。因此环境复育中特别重视这一系列的风险评估工作。这一评估工作需要许多科研领域与工程领域的人员共同参与,包括灾害分析、错误模式、事件树型分析等,同时需考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族群不适应性、外来族群的干扰、当地生物物种的忍受极限、以及其它关于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的背景值建立等。而环境复育的过程必须达到可预测或可量测的要求。其最终目标也必须建立在明确的规划之下。由于晚近以来诸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废弃物污染不断影响着生态系统的功能,因此人类原先应用于城市环境保护上的技术如环境评估、水质检验、空污颗粒收集、水污染整治、土壤污染整治等也逐渐投入对于已受污染破坏生态系统的复育工作,环境科学技术所对于污染的检测和处理,配合生态学技术所对于物种健康、族群繁衍、族群迁徙情形等监测工作,透过尽可能对于生态系统诸般变异因子的了解和量化,以期重建被破坏的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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