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应该说还能发挥很大作用,某种程度上说为时尚不晚。但是,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合议庭已经明确择日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应该说是比较有限的了。
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不排除在特定案件中,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发现了极其有利的证据,通过申请补充开庭,推翻控方指控的,但是这应该是比较罕见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的来讲,开庭后尤其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的,辩护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已经打折扣,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第2个回答 2011-05-12
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后,对于被告,如果认为辩护律师不尽职或者水平不足,从程序上讲,是可以更换辩护律师,但是实质性的意义不大,因为律师在庭审上已经发表了刑事辩护观点,是否采纳,法庭会依法做出。如果一审不服,可以上诉,届时再聘请其他律师为被告辩护。
只要赔偿事宜,现在法院对这一块看得比较重,作为对被告刑事处罚时参考的一个依据。判决之后可以分期偿还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1、这是庭前调解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目的是为了给罪犯少判刑罚,如果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刑事审判时,法官对罪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判决。
2、如果你觉得不公平,可以不理会法院,要求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先刑事审判再民事审判。要是罪犯没财产你的赔偿就不会有保障了。
3、律师没素质你可以更换,这是你的权利,但小心别让没素质的律师给你添麻烦。
4、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信得过的律师。从你贵州找个律师过去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5-12
已经开庭的请律师没什么意义了,既然法院等你们回应,那就不是刑事案件,看情况是自诉案件吧。如果你们觉得赔偿过高,就和受害人家属协商一下,再不行就等法院判决,到时候上诉或申诉
第5个回答 2011-05-12
附带民事赔偿是可以双方自行协商的,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协商成功后,并积极赔付后,在刑事审判时,法官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判决。在审查起诉阶段,包括审判阶段,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或者随时更换辩护。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