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口悠子在痛失爱女后,经调查发现自己的女儿
爱美并非死于失足落水,而是因为自己班上的两个学生“想要证明自己”的幼稚理由,故意杀人。森口恐吓学生们说:“在你们喝下的牛奶里注入了含有
HIV病毒的血液,”复仇由此开始。渡边修哉利用下村直树的孤独和软弱,欺骗直树的友情,让直树帮助自己完成了计划。后直树得知修哉一直都是在利用自己的感情,决定报复修哉(因为修哉一直想要杀人借此来证明自己的伟大,可惜他发明的点击装置根本不足以电死一个四岁的小孩),直树在抱起爱美的“尸体”的时候发现爱美并没有死,但是回想起自己被欺骗的友情以及过往懦弱无为的生活,决定“你做不到的事情,我缺可以做到!”把尚未清醒的爱美扔进泳池,这造成了爱美最后的死亡。渡边教唆寺田每周去探访精神近乎崩溃的直树,以及
假借纸条煽动学生排挤修哉。最后精神崩溃的直树杀害了自己的母亲。而修哉的“证明”尚未结束。森口设下骗局,让修哉得知了母亲已再婚并怀孕的消息。这令修哉被母亲抛弃的感觉雪上加霜。修哉由此想要做一个大案子——在毕业典礼当天用自制的炸弹,毁灭更多的人,“这样母亲就会注意到我了”。按下开关时修哉意外发现炸弹竟然不翼而飞,此时电话响起,竟是森口打来的。森口骗修哉说,炸弹已被她转放到修哉母亲的办公室,“炸弹是你做的,也是你引爆的。”修哉于是在自己母亲被炸死的幻象中精神崩溃了......片尾森口对修哉说:"你的生命将要重生...开玩笑的!"含义是:修哉在经历了母亲被炸死的事件(当然是他自己的幻象)后,意识到生命的宝贵,以及痛失亲人的苦楚,在这一点上,相对修哉之前对他人生命漠视和残害,修哉确实“重生”了;但余下的恐惧、伤心却将修哉的灵魂永远拖进了地狱,一辈子活在痛苦之中。
犯人的定义,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啊:
下村直树:害死森口老师女儿爱美的直接犯人;并且最后杀害了自己的母亲
渡边修哉:蓄意杀害爱美未遂;最后杀害了唯一理解自己的女朋友北原美月
森口悠子:利用他人内心的弱点给冤死的女儿复仇,引诱修哉和直树精神崩溃,间接造成了更多人死亡的结局......这个才是最恐怖的啊~~~~(>_<)~~~~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