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轻伤公安机关可以调解。
致人轻伤的,派出所可以进行调解或和解。根据法律规定,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进行调解或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这类案件的处理具体分为如下类别: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2、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的,公安机关会接受刑事案件先予以初查,在伤情鉴定意见做出后,公安机关应当询问被人是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如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但是公安机关认为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比如,一耳光把对方打成耳膜穿孔的。)如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则公安机关的程序结束,且不会再接受被害人再要求立案侦查的请求。
3、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的,对于证据充足,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公安机关侦查而移交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故意伤害致轻伤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任何人不得再对刑事责任提出不予追究的主张。此时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5、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前双方自行和解的,对已有法医鉴定意见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持制作调解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而以被害人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结束程序;对拒绝做法医鉴定的,如明显不构成重伤,可能以治安调解结案或做其它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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