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用到哪些印章?它们的作用与法律效力如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8

公司一般用到哪些印章?它们的作用与法律效力如何?

公司也可以根据需要刻制税务章、报关章、内部使用的部门章等。
有一种说法,认为公司公章的效力要大于财务专用章,而财务专用章的效力又要大于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这主要是公司从自己使用的角度所做的分类,在法律效力上,公司各类印章一般具有同等效力,公司印章是公司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而非意思表示本身,公司印章是否发生预期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印章的载体是否体现了公司的意思。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经济交往延续了公章(印章)至上这一解放后政治体制的思维模式或运作模式(其实现在党政机关仍然是这种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公章即代表了公司意思,从现行有关公司印章的备案等要求可以看出这一模式的影响力惯性,这显然是违背经济交往的规律的。
对印章法律效力的评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认定,所以主要体现在发生争议时。简单举几个经常会碰到的情形:
1、伪造印章。如果经鉴定与工商、公安备案的印鉴不一致,一般可认定不代表公司意思,也就是公司无需对此负责。但是,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签字(不是签章),一般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与相同的交易物件有类似交易并已履行完毕(典型如之前的合同、对账等),也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
2、错用印章。内部印章对外使用,如人力章、行政章对外签订合同。印章型别错误使用,如对账单上加盖税务章,劳动合同加盖财务章。一般情形下仅有印章不发生效力,但如盖章的同时有经办人签字,则是否对公司生效取决于该经办人是否为代理人或合同指定的特定经办人。
3、分公司印章的效力。根据公司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其地位类似于公司的内设机构。但分公司与普通内设机构因公司法的特殊规定而产生不同的后果,如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纠纷中的被告,而内设部门就不行。公司的事务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会对公司有约束力。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这集中,需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 
公司公章,是功能较全面的印章,税务登记,各种行政文书,证明与合同都可用此章用印。 
财务专用章,用于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等的用印,及财务相关文书材料中。 
合同专用章,用于合同签订。 
法人私章(非公司印章),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在效力方面,快律认为:公司各印章的效力都是一样的,都代表公司意志,但是如果某种专用印章出现在不属于其使用用途中,如合同专用章用于支票用印,则效力会产生瑕疵。

公司的部门印章有法律效力吗?或者说有哪些法律效力?

印章和签名一样,表示“本人或本单位确认或认可此文书的内容”,专用章适用范围窄,只用于某一类事务的文书,用于其他类文书时无效。一个单位通常有多个专用章。

一般注册公司都用到哪些印章

公章 、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是最基本的章。
根据业务的不同,还会用到合同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香港公司印章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印章象征著组织、单位、集体与个人单位的合法性、权威性,文书材料一经加盖印章,就代表着组织、单位、集体与个人单位对这法定效力的确认和法定职权的施行,也意味着它将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所以,印章具有法定的凭证作用,加盖印章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务往来的档案,要取信于人,就必须加盖印章,否则就会失去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财产继承有哪几种方式、它们的法律效力是如何排序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本律师将继承方式总结如下: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3、遗赠。效力如下: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环保公司一般用到哪些化工原料呢?

白电油; 天那水; 工业酒精; IPA酒精; 异丙醇; 防白水; 洗网水; 洗面水; 洗机水; 抹字水; 洗车水; 无水乙醇; 783开油水; 去污水; 丙酮; 洗板水; 抹机水; 去渍油; 开油水; 乙二醇。。。 这些都是环保企业要用的。。

公司印章彩色列印在合同的印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公司印章彩色列印在合同的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是直接用公司的印章盖的章才具有法律效力。谢谢阅读!

私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使用私章的法律效力吐下:

1、单位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具有法律效力

特殊行业、特殊身份的个人私章的公开使用具有公示性。如票据的签章及背书,法定代表人的私章经银行预留票据存根备查后应具有公示的效力。法定代表人不能因为自己不知道而予以否认。

2、普通个人的私章的法律效力

目前,法律确认识别身份的办法是签名,因为签名具有唯一性,能反映个人的书写特征。签名不可伪造,即使伪造,也可通过鉴定予以辩别。而私章仅能反映和盖章人的姓名一致,并不能确定盖章人的真实身份。

当印章所有人使用印章订立字据,签订合同时,其效力应等同于本人签名,或按手印,对本人应具有约束力,依法应受到保护。

若是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应依据《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确定该合同对本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他人使用本人印章,本人知道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应就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分情况予以讨论:若是合同行为,则应当参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本人不追认,则视为本人的否认,他人的法律行为对本人不具有法律效力;若是他人行使的是一般的民事行为,则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的有关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人应承担责任。

拓展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分析

1、同一人兼任多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不同的私章代表不同的企业法人,此仅为内部区分,对外并无法律约束力。该法定代表人以此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活动而用代表彼公司的私章签章,其行为后果应由法人承担。

2、现行《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条款是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定,不应以此作为评价合同效力的依据。担保人抗辩认为其法定代表人订立抵押合同的行为超越代表权,债权人以其对相关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主张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阶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阶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私人印章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首先说一下法律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请注意,这里是“签字或盖章”都成立的,也就是法律上说的“签章”。

这里的“当事人”既包括“法人”也包括“自然人”,只不过法人在签章的时候比自然人要复杂些,法人订立的合同必须同时具备法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章,缺一不可。

然后分别回答你这两个问题:

1、如你所说,对方公司既加盖了法人章,也加盖了办事员的章,那么就要看这个办事员是否是取得公司授权的“代理人”身份。应该要求对方在合同后附上相关的代理授权证明,证明这个办事员的身份,或者干脆要求他们的法人代表签章。前面也说了,只要能够明确这个办事员的身份,签字和盖章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样的。

2、自然人订立的合同,可以采用签名、按手印、盖姓名章的方式,从法律效力的角度上讲,只要是真实的,其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如你所说,这里就存在一个冒用的问题,不单单是冒用姓名章,包括仿冒签名等,都是存在可能的。

所以,一般而言,签订合同时,对方会要求你手写签名(便于以后鉴别笔迹、鉴定真伪),还有会要求附上个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像你所说假设你刻一个别人的章,那最起码你要附上被仿冒人的身份材料、你的身份材料和你取得代理权的证明材料,不是你拿个章一盖了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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