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完全或大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上班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1
当然可以继续上班了。
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需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提前退休(职):
(1)经市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且在职期间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办理退休;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经本人申请可办理退职。 其退休(职)金按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每提前一年扣减2%,提前时间不满一年的不扣减。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第2个回答  2022-08-07
员工工伤还未治疗完毕,或者还没有恢复,那么员工是可以在医院进行复查,根据医院的判定是否还需要休息,如果医院诊断还需要休
息,那么医院可开具疾病证明书。员工携带疾病证明书和病例到单位请假休息,并不需要上班。如果医院诊断后,确定不需要休息,那么
员工需要到单位上班。
员工工伤休息时间长短是根据伤情来决定的,和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否获得赔偿是没有直接关系,员工可以到单位上班,等待劳动
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鉴定时再进行鉴定。而工伤赔偿是需要等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才可以进行计算的。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
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 -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 -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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