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谎少年文言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2

1. 关于古代聪颖少年的文言文

伤仲永 shangzhongyong(王安石)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2. 《少年奇志》文言文的答案

《少年奇志》文言文的答案是:

陈蕃15岁,曾经避人独居一间房屋,却(从不打扫自己所住的居室以至)庭院杂草丛生,房间脏乱不堪.他的父亲的朋友同乡薛勤来看望他,对陈蕃说:“孩子,你为什么不清扫庭院来迎接贵宾呢?”陈蕃答道:“大丈夫处世,应当打扫天下(肃清坏人,安定社会),怎么能局限于整理一间房呢?”薛勤知道他有整治天下的大志向,感到惊异,认为他非同寻常。

1.《少年奇志》文言文的作者:

【南宋】范华,字尉宗,著有《后汉书》

2.《少年奇志》文言文表达的道理:

陈蕃欲“扫天下”的胸怀固然不错,但错的是他没有意识到“扫天下”正是从“扫一屋”开始的,“扫天下”包含了“扫一屋”,而不“扫一屋”是断然不能实现“扫天下”的理想的。说明了任何大事都是由小事积累而成的道理。“莫以善小而不为”,“善”再小,也只有积善才能成德。“扫屋”与“扫天下”一脉相承,殊不知屋也是天下的一部分,“扫天下”又怎么能排斥“扫一屋”呢?其实告诫我们成大事者需要从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头顶青天。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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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古文“假本”少年译文

原文:富翁某,商贾多贷其资。一日出,有少年从马后,问之,亦假本者。翁诺之。至家,适几上有钱数十,少年即以手叠钱,高下堆垒之。翁谢去,竟不与资。或问其故,翁曰:“此人必善博,非端人也,所熟之技,不觉形与手足矣。

译文:有一个富翁,做生意的人很多都向他贷款。有一天他出门,有一个少年跟随在他的马后,问他有什么事情,原来也是向他借钱做生意的。富翁答应了他。来到富翁家中,刚好碰到茶几上有几十枚钱,少年便用手拿着钱玩耍,把钱叠来叠去的。富翁表示道歉便让少年离开了,最后没有借钱给少年。有人问他为什么,富翁说:“这个人一定擅长赌博,不是正直的人,他平常玩耍习惯了,不知不觉在他的手上表现了出来。”这发问的人于是跟踪少年,果然是这样的。(1)假本:借贷(经商)的本钱(2)几:案,低矮的小桌子(3)竟:终了,最后(4)端:正直(5)访:询问(6)从:跟随(7)诺;问(8)或:有人(9)博:赌博

4. 翻译文言文《少年范仲庵》

范仲淹少年苦学

范仲淹二岁而孤,母贫无靠,再适常山朱氏。既长,知其世家,感泣辞母,去之南都入学舍。昼夜苦学,五年未尝解衣就寝。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往往糜粥不充,日昃始食,遂大通六经之旨,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解释:

范仲淹二岁的时候死了父亲。母亲很穷,没有依靠。就改嫁到了常山的朱家。(范仲淹)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的生世,含着眼泪告别母亲,离开去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五年中,竟然没有曾经脱去衣服上床睡觉。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范仲淹)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5. 文言文 聪明少年 译文

翻译: 钟毓、钟会在少年时期就有美名。钟毓十三岁时,魏文帝曹丕听说这两个孩子的聪慧名声,就对他们的父亲钟繇说:「可以叫这两个孩子来见我。」于是奉旨进见。钟毓脸上有汗,魏文帝问:「你脸上为什么有汗?」钟毓回答:「战战惶惶,汗出如浆。」钟会脸上没出汗,文帝又问:「你为什么不出汗?」钟会回答:「战战栗栗,汗不敢出。」

锺毓兄弟小时候,正值他父亲钟繇在睡觉。所以起来偷喝药酒。姑且装睡,来看他们两个的表现。锺毓行过礼才喝,钟会直接就喝了没有行礼。后来钟繇问锺毓为什么要行礼,锺毓说:“酒是完成礼仪用的,我不敢不行礼。”又问钟会为什么不行礼,钟会说:“偷本来就是不符合礼仪的,所以不用行礼。”

6. 黄衣少年文言文翻译

黄衣少年

【原文】

汉时,弘农杨宝,年九岁时,至华阴山北,见一黄雀,为鸱枭所搏,坠于树下,为蝼蚁所困。宝见,愍之,取归置巾箱中,食以黄花,百余日,毛羽成,朝去,暮还。

一夕,三更,宝读书未卧,有黄衣童子,向宝再拜曰:“我西王母使者,使蓬莱,不慎,为鸱枭所搏。君仁爱,见拯,实感盛德。”乃以白环四枚与宝曰:“令君子孙洁白,位登三事,当如此环。”

【译文】

杨宝是汉代弘农郡人,九岁时,杨宝在华阴山北边,看见一只黄雀被鸱枭击伤后坠落在树下,一群蚂蚁将受伤的黄雀围困起来。杨宝怜悯黄雀,就把它带回家,放置在一个小木箱里,每天用菊花来喂养它。过了一百多天,黄雀的伤养好了,羽毛也长全了,它每天早上飞出去,晚上又飞回来。

有一天晚上,夜过三更,杨宝还在读书尚未睡觉。忽然,一个穿着黄衣服的少年来向杨宝再三拜礼,他对杨宝说:“我是西天王母娘娘的使者,奉命到蓬莱仙山出使,不小心被鸱枭击伤。承蒙您怜爱救助,非常感谢您的大恩大德。”说完,黄衣少年送给杨宝四枚白玉环,并说:“让您的子孙像这白玉一样品行高洁,位居三公。”

7. 少年司马郎的文言文翻译

1. 《少年司马朗》出自《三国志·司马朗》

2. 原文

司马朗字伯达,河内温人也。九岁,人有道其父字者,朗曰:“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客谢之。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后关东兵起,故冀州刺史李邵家居野王,近山险,欲徙居温。朗谓邵曰:“唇齿之喻,岂唯虞、虢,温与野王即是也;今去彼而居此,是为避朝亡之期耳。且君,国人之望也,今寇未至而先徒,带山之县必驻,是摇动民之心而开奸宄之原也,窃为郡内忧之。”邵不从。边山之民果乱,内徒,或为寇钞。

年二十二,太祖辟为司空掾属,除成皋令,以病去,复为堂阳长。其治务宽惠,不行鞭杖,而民不犯禁。迁充州刺史,政化大行,百姓称之。虽在军旅,常粗衣恶食,俭以率下。建安二十二年,与夏侯悖、藏霸等征吴。到居巢,军士大疫,朗躬巡视,致医药。遇疾卒,时年四十七。

3. 翻译

司马朗字伯达,河内郡温县人。九岁的时候,有人说起他父亲的字,司马朗说:“不尊重别人的父母,也就等于不尊重自己的父母。”那个人对他表示了歉意。十二岁的时候,通过经学考试,成为一名童子郎。因为司马朗长得又高又壮,监考的官员怀疑他隐瞒了年龄,便盘问他。司马朗说:“我内外的亲戚,历来都长得高大。我虽然幼稚柔弱,却没有攀高依赖的习气,折损年岁来谋求学业的成就,这不符合我的志向。”监考官对他的回答感到惊异。后来关东一带黄巾军起事,原来的冀州刺史李邵家住野王县,临近险要的山区,打算迁徙到温县居住。司马朗劝说李邵道:“唇亡齿寒的道理,难道只限于春秋时的虞国和虢国吗?温县与野王县就是一种唇齿相依的关系。现在您离开野王而迁居温县,只不过是逃避了早晨死亡的期限,却不能把死期延缓到明天,而且您身上寄托着一郡人民的希望,现在贼寇还没到您就要先离开,沿山一带州县的人民必然恐惧震惊,这等于动摇民心,为那些强盗坏人打通犯罪的途径啊!我私下里真为全郡担忧。李邵不听劝告,沿山一带的居民果然大乱,纷纷向内迁徙,有的被强盗掠夺。

司马朗二十二岁时,曹操征召他为司空掾史,任命他为成皋县令,因病离职,又复职任堂阳县长。他治理地方政策宽厚仁惠,不用鞭、杖等刑罚,百姓也不犯法。他升任兖州刺史,政策和教化得到了全面的推行,受到百姓的称赞。即使在行军打仗的时候,司马朗也总是穿着粗布服,吃粗劣的饭食,用俭仆的生活给部下作出表率。建安二十二年(217),司马朗与夏侯惇、臧霸等人征伐吴国,行军到居巢的时候,部队中发生了瘟疫。司马朗亲自巡视军营,为生病的士卒请医配药。他自己也染上了疾病,死时年龄为四十七岁。

8. 聪慧少年的故事(古文)

司马光砸缸◆

◆原文

光/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旨,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

曹冲称象◆

◆原文

曹冲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太祖悦,即施行焉。

◆译文

曹冲五六岁的时候,聪明才智所达到的程度,像成人一样。有一次,孙权送来了一头巨象,太祖想知道这象的重量,问过属下,都没有提出有效的办法。曹冲说:“把象赶到大船上,在水面所达到的地方做上记号,再用其他东西代替大象,然后称一下这些东西就知道大象的重量了。”太祖听了很高兴,马上照这个办法作了。

路边苦李◆

◆原文

(王戎)尝与群儿戏于道侧,见李树多实,等辈皆趣之,戎独不往。或问其故,戎曰:“树在道边而多子,必苦李也。”取之信然。

◆译文

王戎小时和一群儿童到村外去玩,看见一棵李树结了许多果实,小孩们高兴地爬上树摘果子,只有王戎没去摘。有人问他怎么回事,王戎说:“这树长在大路边,果子竟然还有那么多,一定是苦的。”孩子尝了几口,果然是苦的。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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