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笔经济业务可以编制两笔会计分录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0
可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由此看来,一笔经济业务,只要对应关系清楚,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多借多贷,是可以的。而且现在基础会计教材上也将"多借多贷"作为一种类型。

拓展资料:
如:复合会计分录是指涉及到两个以问上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账户对应关系可以是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和多借多贷,但为了答保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晰性,一般不宜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某项经济业务本身需要专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科目时,为了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全貌,可以采用多借多贷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不必人为地为保属证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而将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分开.但也不能为了简单而把类型不同的业务合并编制会计分录,填制在一张凭证上。
“借”、“贷”是借贷记账法所使用的记账符号。 借贷记帐法中“借”和“贷”是相反的意思: 在资产类、费用类帐户中,“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 在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收入、利润类帐户中,“借”表示减少,“贷”表示增加。
在会计实务上,以“借”表示资产的增加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以“贷”表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及资产的减少。具体地说,资产的增加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借方,资产的减少应记在资产类的有关账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在其有关帐户的贷方,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记在其有关账户的借方。
凡账户若借方有余额,表示为资产的余额。凡账户贷方有余额,表示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余额。一般资产类账户都为借方余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为贷方余额。其结构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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