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解决乞丐问题

如题所述

方法一:首先,在全国各地架设残疾人工厂建立作坊,建立平房,由各地政府部门专人专员管理,也可承包给一些有爱心得个体户实行,但必须由政府抽出一部分得人员来事项监管。
然后,政府颁布法令:给予回归家园得乞丐们,每人头一个月给予1000-2000元得救助,调查无住房得分配一小型平房入住,前提是:必须在各地公安局人口部门填写登记入案当天起实行,而这部分,通令必须给予严格得保密。同时颁布截止****年*月*日,凡有乞讨者,一律罚款1500元——3000元,无力承担者,入狱,而这个“狱”是指各地社会扶贫机构,给予其有权利对乞讨人员实行一个月得监管,监管期满后,由政府发回原住地安排其生活(如上),一部分闹事者由公安部分强制监管。屡教不改者,终身监禁,并且政府有权强制其在狱中实行劳作。
而后,乞丐回归原住地,无原住地得,可自选一地名,登记入住,分配工作。建立家庭。
对无力实行自理自立得人员,由国家出资,建立残疾人收容机构给予收容,每月在学校中举行残疾人关爱活动。给予爱心辅助。

对于我国的现况,我感觉有点不大可能,
因此,方法二:
颁布“乞讨证”,对目前在全国各地乞讨的乞丐,限制其乞讨资格,限制一部分人得流动性,设立乞点 颁布,无乞讨证得,一律为虚假乞讨,虚假乞讨人员和擅自给虚假乞讨人员钱财得,一律由各地公安部门后者城管局强制执行监管,并登记造册(为啥找城管,因为感觉目前城管执行力度比警察可靠。而且城管精力充沛,个个身强马壮。呵呵,不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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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9
  乞丐,目前已经分化出两种意义上的乞丐,一是传统意义上的因为贫困而乞讨;二是以致富为目的职业乞讨。根据这两种意义上的乞丐,那么,政府当然要采取不同的对策:
  一、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在宏观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快速的脱贫;
  二、加强社会救助,完善救助体制,使那些乞讨人员能够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
  三、完善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范围,使乞讨人员能够有工作做,从而达到自食其力的目的;
  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对于职业乞丐采取收容、遣送相接合的办法;
  五、加法立法工作,以便对职业乞讨人员的处理有法可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16
以前有乞丐遣送条例,后来被取消了,但个个城市为了解决乞丐问题,又相继推出了一下管理条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救助方式.
第3个回答  2011-02-18
先补贴,再培训、就业。不能一味补贴,不然乞丐会越来越多!可以参考http://tieba.baidu.com/f?kz=80582698
第4个回答  2011-02-16
现在各地都设有救助站,原则上由民政部门提供救助,但作用发挥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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