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文的郑 大 法 学 学 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刘向文,男,河南开封人,生于1943年9月,1966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获俄语、波兰语专业学士学位;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苏联政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国家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苏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和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俄罗斯法律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曾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独联体东欧国家议会研究的特约研究员。同时,还兼任俄罗斯《法律政策与法律生活》期刊编委会成员、俄罗斯《刑事政策杂志》编委会成员等。
自1982年7月至今,刘向文教授一直任教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数十年来,他一直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专业,以外国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研究方向,以俄罗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科研侧重点。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淡泊名利,醉心学术,努力探索俄罗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精髓,矢志不渝。“天佑勤人”——三十年的学习与实践、二十六载辛勤的执教生涯以及对学术孜孜追求的学者情怀,使刘教授成为国内俄罗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方面的知名专家,得到学界乃至国家中央机关、实务(实践)部门的一致认可与高度评价,并影响海外。在教学育人方面,刘教授先后为本科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和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讲授中国宪法、外国宪法、外国宪政的理论与实践、比较宪法学、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外国宪法与行政法专题研究、俄罗斯投资法等课程。刘教授温和谦逊、平易近人,其生动有趣、极富感染力的授课方式更是深得学生喜欢和好评。良好的教学效果,使他获得了一系列的嘉奖:1997-1998学年度被评为郑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1998-1999学年度被评为郑州大学和郑州市两个“先进工作者”称号;2003- 2004两个学年度,在被连续评为郑州大学“学生最满意教师”光荣称号的基础上,他又获得郑州大学教学优秀奖一等奖;2007年被评为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工作者。
在学术科研方面,刘向文教授始终把苏联、东欧独联体与俄罗斯联邦的宪政问题作为自己科研的侧重点。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开阔的学术视野和极强的创新研究能力,取得了辉煌的学术成绩。迄今为止,他已经独著、独译、主编与参编学术著作二十多部,其中《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与宋雅芳合著)、《俄国政府与政治》(独著)、《俄罗斯联邦宪法司法制度研究》(与韩冰、王圭宇合著)、《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独译)、《刑事政策的基础》(独译)《苏联宪法讲话》(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等著作,填补了国内学界在相关研究领域的空白。此外,他还先后在《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法学家》、《法学评论》、《世界经济与政治》、《行政法学研究》等核心学术期刊和其他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的选举制度》、《俄罗斯联邦议会上院的改革》、《借鉴俄罗斯联邦立法经验,完善我国选民登记制度》、《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制度》、《俄罗斯联邦的政党制度》和《俄罗斯联邦的检察制度》等多项研究成果,先后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予以采用。刘向文教授还曾出席向党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供咨询的小型高层次会议。所有这些都充分彰显出刘教授的学术地位。
在学科建设方面,刘向文教授于1996年作为两个学科带头人之一,申办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点并获得成功;2004年作为研究中心主任申办河南省普通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获得成功;2006年作为三个方向的学科带头人之一,与其同事齐心协力,申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点,并取得成功,实现了河南法学领域博士点零的突破。此外,2000年刘教授作为两个学术带头人之一,申报了国际法学硕士点并获批准。同时,刘教授还作为刑法学三个研究方向之一(外国刑法方向)的负责人,参与了2002年申报刑法学博士点的工作。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时至今日,刘向文教授依然坚持在学术研究的岗位上,尽心竭力地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同时,其不辍的笔耕也必将为自己璀璨的人生增添新的光辉。最后,衷心祝愿刘向文教授学术与生命之树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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