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祥实验学校的校园之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校园之星是学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评价制度,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而开展的评选活动。 1、文明之星;2、助人之星;3、文艺之星;4、劳动之星;5、管理之星;6、进步之星;7、学习之星;
期中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1、文明之星:能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学校校规,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无任何违纪现象, 行为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2、助人之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乐于助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如经常自觉做好事,拾到物品交公受学校表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
3、文艺之星:在文艺(如唱歌、舞蹈、器乐、宣传栏创设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或在校级以上文艺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4、劳动之星: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劳动,不怕脏、不怕累,对班级卫生工作作出贡献,并能主动捡起校园内的纸张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劳动,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5、管理之星:能以身作则,工作认真负责,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老师的好帮手,为班级管理做出优异成绩的班队干部。
6、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在各方面表现进步显著,受到老师的表扬。
7、学习之星:在期中考试中单科成绩或综合成绩排在全段前茅者。 1、期中“校园之星”每学期期中评选一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核实执行,如条件不够,宁缺勿滥。
2、每班每项评出2人,班主任再组织科任老师进行评审,最后上报政教处。
3、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在班会课上做简要介绍事迹后,由班内学生选举确定。
4、最终确定的期中“校园之星” ,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其照片和事迹简介在学校橱窗上表彰公布并通过校园广播加以表扬(结果计入学生个人档案)。
评选要求及名额:
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项。
上报要求:
各班将评选结果和学生照片于12周周一前上报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