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骑电动自行车碰了一个行人 当时我属于逆行 违反了交通法规 但是我要求带被撞人去医院 她拒绝了 然后我就走了 结果她报警了 说要我赔钱 后来我在交通队备案 说明此事 且这个人并没有大碍 然后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结果 现在那个人突然又出现要我赔偿1万块钱 不给钱就起诉 我不想私了那请问 法院会怎么判 如果她胜诉 那么我会赔偿哪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