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合作医疗能报销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一、门诊合作医疗能报销
新农合门诊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不过要求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看门诊,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等。
二、新农合门诊的报销比例如下:
1、村卫生室和存中心卫生室门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的比例为40%;
3、二级医院门诊报销的比例是30%;
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每年限额5000元。
三、目前新农合在各地区的门诊报销实施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家庭门诊账户。个人所缴部分全部纳入门诊账户,在乡医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可直接在门诊账户上划拨;
第二种是家庭门诊账户加门诊统筹。个人所缴一部分纳入家庭门诊账户,一部分纳入门诊统筹,患者门诊就医先使用门诊统筹部分,然后在使用家庭账户部分,家庭账户部分当年使用不完,可滚动到下一年继续使用,而门诊统筹部分当年使用不完就没有了;
第三种就是门诊统筹。即这些地区不再实行家庭门诊账户报销方式,个人所缴资金全部纳入门诊统筹,一般按比例报销,使用不完下一年度就没有了。此政策的好处在于门诊就医不再局限于门诊账户资金,年度总报销金额可远远高于家庭账户,减轻了患者慢性疾病患者需长期吃药用药问题,但身体健康的参合人员因使用不到,每二年又归零,感觉吃亏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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