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的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7
(1)前提条件
根据常住户口管理规范,分户的前提条件是:分户人必须是独立居住、独立生活。所谓“独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独立房屋(房产),“独立生活”即经济独立、日常生活自理。
(2)总体原则
家庭户,一般是一个家庭立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独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家庭户的立户的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家属关系,二是同居一处;三是共同起伙,一起生活。
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
受几个子女供养并轮流在几个地方居住的,应选定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3)分户的具体要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有的地方还要求已婚),而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2、另灶起火、生活自主,因而不起伙做饭而在原户内吃饭的不得分户;
3、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自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而活动平房、临时借房、单元套房中分住一间、违章搭建临时棚房等情况都不得分户。
4、一户中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结婚后以整户(配偶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将户口迁入要求分户人的户中)为单位分户;如户口里只有一个子女的不分户;
5、夫妻离婚不分户,只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如一方(户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则以整户为单位分户.
分户的需要什么材料?
1、公民因为结婚办理分户手续的,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
若因为居住问题办理分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
2、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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