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生态学的理论基础及其研究对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1-19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地质生态”和“生态地质”概念的提出和应用情况,一般认为最早是从1939年由K.Troll(特洛尔)提出的景观生态学演变来的,1968年他把景观生态学研究内容进行扩展,提出地学生态学(或称为地生态学)的概念(Geoecology)。也有人认为近年由Y.A.Koziovsky提出的概念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质生态学”概念,并主要在原苏联和东欧国家应用。这可能反映学者对它们所提出概念的内涵有不同认识造成的。“地质生态学”概念在原苏联和东欧国家较多采用,近年,日本、德国、美国等地学研究和教育机构也开始采用,并把地质学与生态学的结合作为重要发展方向,甚至认为地(质)生态学是解决环境问题的科学福音(据Chris findlay,1997)。

二、层圈相互作用与地质-生态学

在环境科学中,一般认为环境是指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环境系统是地球表面各种环境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通常把地球环境系统分为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

图10-1 层圈相互作用关系与地质-生态学科交叉的定位

地质环境是岩石圈的上部人类活动所能涉及的部位,是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和大气圈相互作用的地带,并处于人为技术活动的影响之下。它主要包括土壤层、包气带,在天然条件下包括地下水的自由交替带,在干扰条件下还包括人为技术工程目标和建筑影响并与其相互作用的下伏岩石圈部分。生态学是研究有机体与周围天然环境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的科学。生态系统是一种功能系统,包括生命有机体群落及其栖息的环境。生命有机体之间,在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方面有着相互作用和影响。地质环境和生态系统分别属于环境地质学和生态学的研究对象,随着人类对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地质工作者越来越重视地质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协调,特别是注重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地质工作者提出了地质生态环境(或地质-生态系统)等交叉研究的概念。地质环境一般是非生物的地面景观基础,它在很大程度上预先决定了地区生态的状态和演化,在这一系统中,水既是生命有机体结构中的必要成分,又积极参与地质环境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决定了水所具有的重要生态意义(图10-1)。一般认为,地质-生态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岩石、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以及发生在天然和破坏条件下的地球化学、地质动力和其他现代作用过程,同时也要调查影响地质环境状态的地质-人为技术工程系统。

俄罗斯学者认为,地质环境与大气圈、地表水圈的相互作用(联系)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需要在三个层次上解决最重要的生态问题:①区域地质-生态调查和制图,其中包括现代地质环境及其单元的状态、性质,人类活动作用的评价,确定地质环境变化的方向;②岩石检测,即地质环境及其构成要素动态的跟踪调查,研制各种自然-人类活动成因系统地质环境的地质-生态模型和预测可能的副作用过程;③论证和调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人类健康的措施,这要求吸收有关生物圈、大气圈和环境介质其他单元状态的资料,但以地质-生态调查为基础(M.C.加利卿等,1990)。

三、地质-生态学的学科特征

地质-生态环境调查分析与研究,是地质学的延伸,是把地质学的传统工作方法(如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地下水资源评价、外动力地质作用研究、地球化学勘查等)与地质环境状态变化及其生态后果的评价、预测进行综合考虑的结果,其目的是通过反映地质环境状态和发展趋势,阐明地质生态规律特征,提供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建议。强调地质环境要素的生态意义是地质生态研究与传统环境地质研究的本质区别,如对地下水位的认识,过去主要是为了进行水资源量的评价和利用,现在要引入保持生态水位的概念,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长期保持水生态环境。

地质环境和生态系统都是复杂的具有内在联系的多要素集合体,涉及的调查内容很多,其存在和发展具有空间性和动态性。除了自然地质作用过程需要研究外,地下水的作用、气候影响、生物作用等都需要研究(图10-2),因此是多学科协作研究的问题。利用传统研究手段很难及时反映这一复合系统的变化状况。

地质-生态系统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

(1)地质-生态系统状况是活跃的动态变化过程,并直接与人类活动的强度相联系,反过来又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环境质量。由于人类活动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变化相比要活跃的多,由此产生的次生地质环境变化也是十分活跃的,对这样一种活跃的动态变化过程,传统的分析研究方法由于所需周期长、更新慢而显得时效性差,有必要利用GIS技术实现地质生态环境研究分析的实时性、动态性、机动灵活性。

图10-2 层圈要素作用对地质-生态复合系统的影响

(2)地质-生态系统是空间分布的开放的复杂系统,涉及十分复杂的要素体系,需要利用一系列空间信息生成、管理、处理和多源、多层次信息的综合(复合)分析技术。

(3)对地质-生态系统的研究工作服务于国家和社会需求,具有明显的基础性、公益性特点,其直接服务对象具有多样性,既要为政府宏观发展布局提供决策支持,又要面向多样的社会需求,为区域经济的各个领域提供信息服务,因此很难利用传统的编图技术,靠提供复杂难读的专业综合图或经过简单概化的图系来满足全面需求,这就需要在成果表现形式上有所革新。

同时,有的专家总结地质-生态系统是人工-自然复合系统,具有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超距性、社会共享性、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不可逆性和难控性以及决策风险性。因此,需要利用包括GIS、GPS、原位测试等在内的现代技术手段对有关信息进行采集、管理、处理、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提供实时、动态、形象的地质生态状况信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地质-生态调查研究的原则应该是,在新的地学理论指导下,采用新的技术方法,在了解区域基础地质背景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区域的地质生态系统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门要素的调查和分析评价,掌握区域内地质生态基本状况,提供系统完备的基础地学资料。

四、地质-生态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地质-生态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水、土、生态三大要素(三个子系统)的存在形式、利用现状、形成演化规律、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和影响。地质灾害实际上也是在人为或自然作用下水、土、生态要素关系失调产生的对人类生存不利的过程。水、土、生态三大要素构成的地质生态系统是一个统一存在的环境系统,不能相互分割,为单一目的(如过去为农田供水开展的专门性水文地质调查)进行的调查很难把握系统的总体规律,反映不出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因而也不能很好地回答现状、演化过程、未来发展趋势等一系列问题。围绕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持续利用这一主题,以地质生态环境研究方法和内容为切入点,通过研究岩、土、水、气、生物各因素的物质、能量循环中的相互有机联系和相互制约关系,体现出国土资源利用保护的整体性、复杂性、系统性原则。

地质-生态调查研究的多目标原则:在21世纪议程中提出的下列服务领域都是地质-生态调查研究的工作目标:大气/气象、农业、生物多样化、海岸带、沙漠化、森林退化、洁净水源、人类健康、土地资源、山区发展、自然灾害、城市化与废弃物。

地质-生态调查涉及的范围很广,但目前在重点地区着重分析研究对人类生存环境有深远影响的问题,其调查研究一般包括如下内容:①基础地质背景调查:地质构造与地貌,第四纪地层与结构。②土地资源环境调查:土地资源现状及土地自然类型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不同类型土地的演化趋势,土地资源破坏性灾害(地质环境问题)。③水资源环境调查:地下水的形成与分布;地下水化学成分、地下水水质状况与动态变化;地下水参数及其分布;地下水开采量及其随时间的变化、地下水承载力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效应。④生态环境调查:植被类型及发育情况;维持生态的水土资源条件。⑤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发生条件、分布、发展趋势、触发因素等。⑥水土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程度和布局综合评价水土资源利用效果,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可持续发展模式下分析其最大利用潜力,开展地质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控制与治理对策,为科学规划提供依据。

五、地质-生态学与环境地质学的关系

有些学者认为,“地质生态学”和“环境地质学”是同义词,但也有学者认为,“地质-生态学”这一术语所表达的意义更加具体,更加全面,其研究内容既有景观、土层和地表水等的调查,又有大气圈下层物质活动情况的调查研究,后者传统上不是地质学研究的对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