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请帮助! 我爸妈在上海工作,我妈身体不太好~所以在上海医院用血! 医院方面说:用掉的钱可以报销,只要本人或直系家属有过献血~所以钱等于是按在医院 并且给我爸一张报销单。说是让他来临安有关方面盖章就可以报销了。 本人在萧山就读过,在萧山,献过血。 现在回临安了。问题:我在献血证在临安可以使用吗?我爸应该到哪里去盖章证明?谢谢帮助~高手来答~在线等上海医院方面说 只要在临安盖章 说可以用血 钱就可以退还~ 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