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找我请好几天的假 ,去很远的地方找男朋友,而我只有半天的请假权利,我担心她在外出事,我会因随随便便超越职权请给她假而担责任。但是我还怕伤害同学之间的友谊,我现在是让她写了半天的假条,剩下的几天我说的就当她逃课了没跟我说。但是她同宿舍的女生都知道这件事,知道是我答应她走的啊。。。。。。这样做妥当吗,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假条上是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