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从别人手里转了一间铺子,花了6万元的转让费,房租是一年一签,今年9月底到期,在转铺子之前就问过房东,会不会时间到了就不租了,会不会自己收回去做,房东口头承诺不会说至少会租给我们两三年,问过很多次,房东还是说不会,有证人证明。当时要求房东在合同上备注,房东说我们这一排都是9月到期,到时候统一重新签合同,房东的口碑很好,我们就没说什么了。我们想既然房东答应了不会收,我们就又花了三万多装修铺面,现在房东突然说要收回房子,不承认当时的口头协议了,怎么办?我们有权要求赔偿吗?谢谢 !江湖救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