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为了中国人交流的方便,同时普通话被定为统一的标准语也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的原因详解如下:
一、有关的法律规定:
普通话是针对规范化来说的。普通话同时又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它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
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二、普通话对于多民族的中国交流方便的必要意义:
一1、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主要是考虑到新中国定都北京,而北京地区的人都说普通话,况且其作为
官话有一定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北方的汉族人虽然有自己方言,但是也能说少许普通话,因此为了稳定大局,新中国顺势就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
2、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文字,而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美苏对抗,为了避免国外敌对势力的联合绞杀,新中国迫切需要一种共同语来实现不同地区的新中国国民的沟通与交流,以举全国之力对抗外敌,而普通话有清代满族人两百多年的推广历史和基础,因此继续沿用普通话作为官方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