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保安公司都是或多或少都有违法劳动法的。我在公明镇的一家叫深圳明安保安服务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跟它上班时间,工资都不相符。合同工资注明是1320+每月100+奖金+加班费+每月不低于四天休息。可是事实上班要上31天班。外带一小时无尝上班,就连所有假日都一样没有,重点是任何的补偿。发工资没有给任何的证明《只有发工资那个人有张表叫你签名》就是1320+加班费没有了。对了签的合同不是一式双份只有公司方的。《现在想拿你也拿不回来》辞工离职领导说过你自离,公司没有关系的人辞职不可能的。书面辞职没人收。《请问下书面申请公司不收。又没有证据怎么办。》天啊你们说这种公司它也能生存,国家要职能部门来做什么?让我们老百姓多交点税把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吗?这家公司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楼村新村10巷1号1楼。电话27114333。看到这信息的大虾、热心人士、好心人。帮助小弟我转载起来,争取早日取抵这种“黑人”公司,还我们打工族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