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更改后,关于之前公正的房产问题是否还有效? 如果离婚房子是归房名者所有,还是平均分配?

再则,结婚后我和我老婆去公证处公正了,哪一方先去世,房子就归另一方所有,请问这个还有效吗?
离婚了的话,房子是怎么分配的? 现在房子是我名字。

第1个回答  2011-08-27
现在的婚姻法非常的好,至少说明了,婚姻在向好的一方面发展。也充分体现了现在的男女平等。
1.女人只要找个大款老公行了,(这种只想享受的女人以后危险了)
2.找个好老公先迷惑他结婚,结婚后他就不太敢离婚了,你敢离我就要你一半财产。(这种骗财的女人危险了)
3.我是女人,应该被男人保护(这种小女人以后会变少的)
4.我是个好妻子/好丈夫,结婚后后,他/她却天天找小三(不用怕,由于另一方的原因影响了家庭稳定,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离婚孩子永远会判给好的一方索取赔偿金及安身住所,让他和小三一起倒霉倒霉的,孩子永远会判给善良的一方,当然光要钱财不要孩子的人,我感觉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如果两个都不要孩子,那就不在人类范畴之内,畜生~)很重要的一点:小三不一定是男的才找。
5.最重要的一点,房子到底是谁的??? 很简单谁买的就是谁的~~!!结婚前女方买的房子,离婚房子当然是人家女方的,不是吗?(你结婚前也可以买一个房子放在自己的名字下面,这样其实是最好的,)追问

那现在是按照新的婚姻法执行 房产归房照所有人所有 还是双方分配?? 房子是婚后才买的。

第2个回答  2011-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按照正规程序的公证当然有效,这也是婚姻法第十九条中规定的书面约定形式。从你的描述看,只是对一方死亡后的约定,对此房产是否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及离婚后的分配没有明确约定。如果涉及离婚的财产分割还要依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等来执行。(你没有写明房产属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出资人是谁等,我在这里无法判定)追问

那现在是按照新的婚姻法执行 房产归房照所有人所有 还是双方分配?? 房子是婚后才买的。

追答

婚后以你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除能够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你的个人财产,其它情况离婚时一般按照共有房产分割。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27
之前依法公正的,只要该法律未变更,公正依然具有法律效率!
第4个回答  2011-08-27
当然有效,
第5个回答  2011-08-27
协议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