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犯罪嫌疑人是否应通知家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9-14
不一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第六十二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第2个回答  2020-02-03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
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讯
问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拒绝填写的
,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注明。
  第一百七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
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需要对被传唤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传唤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
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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