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监测与预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3.1 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四级鼠疫监测体系。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国鼠疫监测方案》,并指导各地实施。鼠疫疫源省(区、市)及监测省(区、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鼠疫防治专业机构,按照《全国鼠疫监测方案》要求开展鼠疫日常监测工作。必要时,在疫源不明地区或新发现的鼠疫疫源地区开展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工作。
3.2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国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省(区、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鼠疫的主动监测,并加强鼠疫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鼠疫监测、动物鼠疫疫情处理及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4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报告的鼠疫疫情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鼠疫型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4.1 预警信息的发布单位:Ⅰ级为卫生部,Ⅱ级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Ⅲ级为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Ⅳ级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4.2 按本预案鼠疫疫情分级,预警级别对应如下: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为Ⅰ级预警,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为II级预警,一般鼠疫疫情(Ⅳ级)为Ⅲ级预警,动物间鼠疫疫情达到下列强度时为IV级预警:在某一类型鼠疫疫源地发生动物鼠疫大流行(黄鼠疫源地流行范围≥200km,黄胸鼠、齐氏姬鼠疫源地流行范围≥500km,沙鼠、田鼠、旱獭疫源地流行范围≥1000km);或局部地区出现动物鼠疫暴发流行,且波及到县级以上城市;或动物鼠疫发生在交通便利、人口稠密地区,对人群构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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