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方出轨,女方要求离婚的财产分配

是这样的.结婚半年后因性格不合再加上男方在网络上和女网友有嫒味,但没有实际行动,女方知道后要要离婚,因男方个个月月光族,卡里基本无存款,有一房子是婚前男家购入,写男与男母亲的名字,但还没开始还贷 ,首付也是男方家里出的,这样女方有条件从男方家里拿走什么吗
女方嫁过来后没有工作和收入,男方也基本月光族没存下钱,
我的意思就是请问这样情况下女方有资格要男方出钱补偿吗
那如果女方要求补偿青春损失费呢,因为女方和男方谈了7年恋爱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出轨的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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