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 第八十四条如何理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5-29
这是行政判决书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当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人未主动执行生效行政判决时,公民为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1年,强制执行申请人为单位的,申请执行期限为半年。超过规定的期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受理。比如行政判决书确定应由行政机关赔偿你经济损失2万元,你在一年内不申请法院执行,超过一年法院不再受理执行申请
第2个回答  2011-11-19
这一条很好理解啊~~个人感觉已经规定得很明白了
第3个回答  2011-11-25
不能作认何解释,各地方法院都有保护主意,最高法院出台解释放庇不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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